一、项目编号
BZQC2024CG150号
二、项目名称
(略) 第八中学维修改造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来安县汉 (略) 1号明发北站中心4幢1单元802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略)(略)(略)万(略)仟元整(¥(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 (略) 第八中学维修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 (略) 第八中学维修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4间卫生间、 (略) 面、操场塑胶、看台、主席台维修改造等。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施工工期:45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邦旺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周启军、楚明媚、赵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采购文件,收取费用(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招标(采购)日期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5日
3.开标日期:2024年11月12日
4.资格能力条件:详见附件
5.业绩:/
6.信誉(荣誉获奖):/
7.项目负责人:张邦旺
8.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9.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11月25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略) (略) (略) 0558-(略)
(五)成交供应商领取通知书:
成交供应 (略) (略) 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第八中学
地 址: (略) (略) 魏武大道1077号
联系方式:张主任 (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亳州金地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叉口财金大厦 26 楼
联系方式:0558-(略)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 话:0558-(略) (略)
十、附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pdf 详细得分汇总表、资格能力条件、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