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KR* | 项目名称 | cz (略) (本部火运)乌海1/3焦煤竞价采购 |
发布日期 | 2024/04/26 | 报名截止日期 | 2024/04/26 -- 16:00 |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 2024/04/26 -- 12:00 | 开标日期时间 | 2024/04/26-- 16:00 |
项目类别 | 原料 | 单价 | 含税 |
地址 |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 (略) (略) 口北侧200米) |
项目公告内容 | ||||||||||||||||
尊敬的供应商: (略) (略) 受内蒙古 (略) 营销中心委托,就KR*,cz (略) (本部火运)乌海1/3焦煤竞价采购 进行竞价采购, (略) 参加,贵公司收到本邀请函后,请登录 (略) (http://**)进行操作。具体情况如下: | ||||||||||||||||
1.项目条件 | ||||||||||||||||
cz (略) (本部火运)乌海1/3焦煤竞价采购竞价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采购人:内蒙古 (略) 营销中心。 项目编号:KR*。 | ||||||||||||||||
2.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 | ||||||||||||||||
cz (略) (本部火运)乌海1/3焦煤竞价采购 项目,内容如下,明细详见邀请函附表: 供应商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进行报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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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资格要求 | ||||||||||||||||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1.以上要求均为报价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则不具备报名资格。 2.供应商需在自报产地品牌处填报装货地名称。 | ||||||||||||||||
4.采购方式及组织安排 | ||||||||||||||||
4.1采购方式:本次 (略) 上竞价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4.2采购组织安排: 4.2.1供应商 (略) (网址:http://http://**)注册, (略) 上报名。具体操作步 (略) 站首页“供应商帮助”。 (略) 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30.21.204 http://**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1.30.21.204)。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前将保证金汇至系统指定账户,并在规定时间内报价。至报名截止日,如果没有供应商参与报名并报价成功,则重新组织采购。 4.2.2网上报名时间:公布之日起至 2024/04/26 16:00:00 4.2.3网上报价时间:公布之日起至 2024/04/26 16:00:00。 4.2.4本次采购按照 (略) 上竞价,一次性报价。 4.2.5供应商 (略) 上竞价时间内进行报价(供应商可 (略) 络的场所进行报价,而无需在现场进行报价)。 | ||||||||||||||||
5.定标原则 | ||||||||||||||||
本次竞价竞量为火车敞车运输 1.本次竞价 (略) (本部)乌海1/3焦煤竞价竞量采购。 2.本次竞价总量1.*吨,所有标段起报量为1.*吨,且不得大于竞价量。 3.供应商如成交煤焦化(本部)或稀土钢板材(新体系),根据焦化厂生产需要,卸车地点可以进行互转。 4.竞价原则: 此次竞价竞量计划,当最低价满足本次竞价总量时,本次竞价结束。最低价相同报价时进行平均分配。 5.为保证包钢厂内运输秩序,各煤种运输方式(火运、汽运)根据历史延续性确定,按指定运输方式委托竞标。 6.报价以元为单位,不可出现角、分。 7.通过本次采购成交后,供货商需缴纳合同保证金。在包钢采购中心燃料欠款(包含财务余额与货到未结算金额)大于履约保证金押金额度的供应商可以用燃料欠款充抵,欠款不足的,需缴纳履约保证金押金至足额。 8.汽运车辆必须满足包钢环保排放要求,否则不予进厂。3月1日后必须采用国6车辆拉运,包钢庆华拉运车辆依政策随时调整。 9.火车发运的供货商必须按要 (略) 发货预报。 10.所推荐厂商务必按自己(未停供的)合格供应商品种投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1.2022年4月开始,拟对首次入围的供应商和增项煤种的的供应商设定新户监管期,2022年8月31日起经采购中心〔2022〕14 号文,通过了对供应商投标起报量修改的议案。 为控制供应商供货质量,增强供货连续性,同时更好完成质量管控工作以及保供工作。对供应商投标起报量进行以下修改: ⑴.供应商参与竞价 2 万吨以下的标段,必须报满量。 ⑵.供应商参与竞价 2 万吨以上的标段,起报量设为 2 万吨。 ⑶.新入围及增项煤种供应商的新入围煤种,每月参与竞价单煤种可投报的上限为 2 万吨。 ⑷.新入围及增项煤种供应商的新入围煤种,累计单煤种成交 供货量达到 4 万吨,完成供货后方可解除该煤种的新户监管期。 如供应商在新户监管期内出现违约行为,除按照相关规定处罚外,新户监管期重新开始计算。 12.根据《关于修订乌海13焦煤*及蒙古焦煤*质量考核标准的通知》,修改乌海1/3焦煤*质量考核标准,2023年8月3日起执行。 13.根据包钢股份会纪〔2023〕83号《关于加严冶金焦用煤反应后强度等指标质量考核的会议纪要》,反应后强度(CSR)考核标准增加起始档位考核,具体考核方法如下:反应后强度(CSR)<各煤种采购标 准时,扣款 50 元/吨(适用于 40kg 小焦炉、40kg 小焦炉捣固);其余各考核档位及考核金额不变。 14.除不可抗力外,如某一供货商在某一品种未完成该煤种发运量的60%(火车以发运为准,汽车以到货为准。以该供货商该煤种成交总量计算,即如有多合同,则按相加总量计算),取消该供货商在该煤种投标资格三个月。 15.自2024年4月开始,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未发货的,取消该供货商在该煤种投标资格一个月。如同一年度出现两次以上情况,取消供货商在该煤种本年度投标资格。 | ||||||||||||||||
6.保证金 | ||||||||||||||||
6.1须登录 (略) (http://**)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 (略) 上报价。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6.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 (略) 上直接点击下 (略) 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需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 (略) 上报价。 6.3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进行核实或确认。 | ||||||||||||||||
7.采购服务费 | ||||||||||||||||
1.收费标准: (略) 缴费作业中的服务费缴纳; 2.缴纳方式:按系统生成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可直接下载成交通知书。 | ||||||||||||||||
8.联系方式 | ||||||||||||||||
采 购 人:内蒙古 (略) 营销中心 地 址: (略) 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园 (略) 包钢股份采购中心办公楼 联 系 人:印浩 联系电话:* 招标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 (略) (略) 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边勇 0472-* 业务部长:武志国 0472-* 客服热线电话:0472-* | ||||||||||||||||
9.其他与本次采购有关的要求 | ||||||||||||||||
9.1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须填报 (略) 清单,报价不得有缺漏项,填报单价为0的视为供应商免费供货。 9.2供 (略) 需要使用IE浏览器,版本为IE8.0及以上版本, (略) “供应商使用手册V2.0-2019-7-2”。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 (略) (http://**)报名、缴费、报价等操作未能成功,造成竞价资料无法上传、上传不成功和报价失败的,由供应商承担其全部后果。 9.3供应商供货、考核等详见附件:供应商竞价竞量管理办法及技术要求。 9.4开标后撤销竞价的供应商,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9.5供应商如有《招标中心( (略) )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不良行为的,按照规定认定为不良行为供应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9.6供应商成交后需向采购中心缴纳履约保证金,具体按采购中心履约保证金管理办法执行。 9.7.1、如火车运输困难则转为汽车发运(公路运输),同时执行该煤种汽运(公路运输)成交价格,汽运(公路运输)必须由内蒙古 (略) 承运,供应商与内蒙古 (略) 协商承运事宜。需按照采购中心燃料部安排的物流供货计划,均匀组织发货。 9.7.2、供应商需填报装货地名称。 9.8、技术质量要求。 | ||||||||||||||||
(略) (略) | ||||||||||||||||
2024/04/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