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3日至27日,云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文山州开展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根据《文山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文委〔2023〕513号)要求,为全面、坚决、彻底完成丘北县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丘北县制定了《丘北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根据《文山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及整改措施
整改问题:普 (略) 仙人洞村污 (略) 置不彻底
责任单位:县普 (略) 综合发展中心、州 (略) (略) 、 (略) 、县 (略) 、双龙营镇人民政府、 (略)
整改时限:2024年年底
整改措施:1.全面排查仙人洞 (略) ,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整治方法;2.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已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与经营户签订承诺书,承诺杜绝生活污 (略) 理排入雨水收集系统。
二、整改完成情况
措施1:全面排查仙人洞 (略) ,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整治方法。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10月24日,普者黑省级自 (略) (略) (略) (略) 签订普者 (略) (略) 、泵站设备修缮清淤项目合同,对普 (略) 进 (略) 清淤排查工作,共完成仙人洞 (略) 排查3700米,清淤3700米,完成4个污水提升泵的检修清洗。完成仙人洞村雨污分流,有效助力普者黑湖水质提升,2023年普者黑湖中部国控断面(普新桥)全年水质综合评价为Ⅱ类标准,2024年1—9月水质综合评价为Ⅱ类标准。
措施2: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已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与经营户签订承诺书,承诺杜绝生活污 (略) 理排入雨水收集系统。
整改情况(已完成):根据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度六大水系排污口排查整治范围,丘北县印发了《丘北县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并于2024年4月17日-18日,组织人员对仙人洞村入河排污口开展排查。经排查,5个原为雨水排口的沟渠,除1个无排水外,其余4个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雨污混排情况。经村内走访核查,部分经营户未严格遵守环境保护及相关条例规定,不时存在冲洗污水进入雨水沟渠的情况。一是发动群众力量,组织普 (略) 管委会、双龙营镇政府、州 (略) (略) (略) 、仙人洞小组(民宿协会、党支部、老年协会)等,对仙人 (略) 、绿化带、湖滨带、塘体 (略) 域进行清理,发动群众对房屋周边杂物、沟渠、卫生死角等进行打扫,共同营造和谐、美丽、宜居的环境。二是按照《丘北县普 (略) 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专项验收工作方案》,进一步加 (略) 范围内的经营户的监管,与经营户签订《餐饮住宿服务经营户环境保护责任承诺书》,要求经营户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部门的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主动开展好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把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践行“两个维护”到不到位的“试金石”,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担当,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配合到位、纪律严明到位、服务保障到位、问题整改到位。
(二)举一反三抓整改。聚焦反馈问题,严格按照既定的整改方案抓实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见微知著,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三)严明纪律抓整改。建立督查工作机制,把问题整改工作纳入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紧盯整改时间节点,适时通报整改情况,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坚决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等不良现象发生。
丘北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