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略) 普兰店区委办公室 (略) 普兰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普兰店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的通知》(普委办发〔2023〕14 号)、《关于< (略) 普兰店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补充意见》(普人才办发〔2024〕2 号),经区人社局、区住建局初审,区委人才办复核通过,同意陈茂月、李勇震、陈 徽、薛思锐入住人才公寓,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4日至2024年9月10日。 序号 |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1 | 陈茂月 | (略) 公安局普兰店分局南山派出所三级警长 | 2 | 李勇震 | (略) 公安局普兰店分局丰荣派出所二级警长 | 3 | 陈 徽 | (略) 公安局普兰店分局丰荣派出所三级警长 | 4 | 薛思锐 | (略) 普兰店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办事员 |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于工作日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以书面形式反映问题的要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世铭 联系电话:0411-* 联系地址: (略) 普兰 (略) 西段98号(W103) 邮 编:*
(略) 普兰店区委人才办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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