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略) 开 (略) 202号整栋商业房地产(二次挂牌) | 项目编号 | N0124*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5-11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5-23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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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元) | *.00 | ||||||||||||||||||||||||||||||||||||||||||||||||
评估基准日 | 2024-03-08 | |||||||||||||||||||||||||||||||||||||||||||||||||
评估机构 | 湖南恒业腾飞房地产 (略) | |||||||||||||||||||||||||||||||||||||||||||||||||
转让底价(元) | *.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略) 湖南省分行 联系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 | ||||||||||||||||||||||||||||||||||||||||||||||||
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关于同意省分 (略) 支行营业用房降价处置方案的批复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略) 湖南省分行 |
特别 | 1、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转让,湖南联交所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仔细查阅评估报告(编号:湘恒业腾飞(2024)房评第*号),并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实地勘验,对转让标的的竞价方式、实际情况以及存在的瑕疵进行充分了解并予以认可,因标的资产瑕疵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意向受让方(竞买人)自行承担。 2、在意向 (略) 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 (略) 竞价交易规则》及《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湖南联交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3、转让标的土地性质系授权经营,在转让时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批示且需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该款项由受让方承担。 4、评估报告载明:依据委托人提供的《鉴定报告》,转让标的现有主体结构的安全性评定等级为Dsu级,综合抗震能力满足6度抗震设防对*类建筑的要求,即转让标的主体结构不满足安全使用的要求,需对整栋楼进行加固。意向受让方应充分了解标的现状,成交后,转让标的主体结构不满足安全使用的相关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
交易 条件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标的交割 | 转让方在收到成交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移交资产,并启动与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的工作。湖南联交所不负责资产交付。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一、交易要求: 1、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到湖 (略) 站(http://**)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将标的资产对应的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银行账户(按系统提示缴纳,若向错误账号缴款将导致报名失败。交易保证金应于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到账,该时间也是竞买报名的截止时间)。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3、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竞买)保证金。受让方(即最高报价者)须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 4、意向受让方在竞买标的资产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资产转让底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因转让标的所占用土地权利性质系授权经营,该转让事项转让方正在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受让方须无条件接受:若项目自确定受让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仍未获得相关部门关于土地资产处置的复函,则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时间顺延至转让方取得相关部门关于土地资产处置的复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6、受让方须在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联交所指定账户。 7、如自确定受让方之日起超过120天,转让方仍未取得相关部门关于土地资产处置的复函,则受让方有权退出本次交易,并不得以此追究转让方责任。出现上述情形的,转让方授权湖南联交所全额无息退还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无需转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基于上述原因,受让方选择不退出本次交易的,一切风险、损失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如受让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上述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转让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的余款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二、标的资产交接及过户要求: 1、转让方在收到成交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移交此次标的( (略) 开 (略) 202号整栋商业房地产),并启动与受让方办理权证变更手续的工作。在交房前所发生的标的毁损灭失等一切风险由转让方承担,交房后的一切风险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成交后,面积以不动产登记部门最终确认的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3、标的资产过户时所需各种税费按法律、法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授权经营土地变性的费用如出让金等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房产交付前如有欠缴水费、电费的情况,该费用由转让方承担;如办理权证变更时,有欠缴契税等情况,该费用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付后产生的全部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竞买方在竞价前 (略) (http://**)的 《 (略) 竞价交易规则》、 《 (略) 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注:如若出现延期,定时报价结束时间以实际结束时间为准。 | |||
现场展示 | 标的展示地点: 标的所在地 看房联系人及电话:熊先生 *(工作时间,请提前一天预约)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公告截止日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17:00前向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书面意向申请,且通 (略) (http://**) (略) 上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受让方提交材料清单.pdf(点击下载)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交易保证金:*元 2、处置方式: ①成交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自动转为其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和部分交易价款,该交易服务费由湖南联交所直接在该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保证金超出交易服务费的部分,自动转为受让方应支付的部分成交价款,该部分成交价款由湖南联交所凭受让方提交的受让申请直接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无需受让方另行向湖南联交所出具授权委托书)。 ②受让方如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拒绝按公告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成交确认文件《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等,未按公告约定时间支付交易价款等)的,则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全额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③未能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由湖南联交所按照竞买人报名时预留的账户信息,原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增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年5月24日10:00至2024年5月24日10:3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20 | ||
服务费 | 公告期满,若只征集到一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2.4‰收取,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受让方承担);若征集到两个以上(含两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略) 络竞价的方式,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3.2%收取,低于3600元的按3600元收取(受让方承担) | ||||
附件下载 |
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何先生 |
咨询电话 | * | |
咨询时间 | 挂牌期满日下午17时前(节假日除外) | |
咨询(送达)地址 | (略) (略) 三段569号湖南商会大厦(西塔)23A楼 | |
技术支持 | 毛女士 * | |
其 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