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创 (略) 管理人
关于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公告
(2024)创亿新破管字第10号
河北创 (略) 全体职工:
河北省 (略) 于2022年4月8日作出(2022)冀0430破申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河北创 (略) 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12月23日指定管理人。
因河北创 (略) 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司法解释,自2024年12月17日起河北创 (略) 与全体职工的劳动合同解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