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自然告字〔202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洛川县人民政府批准,洛川县自然资源局决定挂牌出让洛川县2024-3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平方米
宗地编号 | 土地坐落 | 土地面积 | 用途 | 出让年限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容积率 | 竞买保证金 | 挂牌起始价 | 增价幅度 |
2024-3 | 位于洛川县胡村(具体以勘测定界四至为准)。 | *.55平方米 | 工业用地 | 50年 | ≥40% | ≤15% | ≥1.0 | 1710 | 2650 | 200/次 |
备注 | 1、该地块将以“标准地”方式供应,相关规定和程序将按照《 (略) 探索推进“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执行。 2、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略) 探索推进“标准地”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该宗地竞买时还需满足下列控制指标:该宗地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元,亩均税收不低于*元,单位能耗控制在0.*元/吨标准煤,单位排放增加值不低于15.*元/吨,亩均产值不低于*元/亩。 该宗地需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各项政策,严格按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及产业用地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使用土地,不得落实《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及《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明确禁止或限制用地的生产项目。具有危化、涉污企业需符 (略) 相关规定,不得采用污染性生产工业工艺。 3、该宗地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需与洛川苹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签订《“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并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 4、该宗地出让后,相关部门将对《“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履行、承诺兑现等情况进行监管,并予以奖惩。 |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2024-3宗地竞买资格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只能单独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申请。本次出让宗地不组织现场踏勘,由竞买人自行踏勘。
三、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竞买者可在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18日(含节假日)到洛川县自然资源局403室提交书面申请,索取报名材料。报名时须带保证金转账证明原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6月18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若竞买者有疑问,可在出让活动开始前以书面形式向洛川县自然资源局咨询,否则,视为竞买者对现场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四、确定竞得人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出让的时间和地点:
1、挂牌起始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上午8时30分。
2、挂牌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16时。
3、接受挂牌报价时间:挂牌期间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2:30时—5:30时。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将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本次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为现状出让。
3、出让价款不包括其他部门收取的相关税费。
4、竞得人必须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评估方案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号如下:
联系地址:洛川县自然资源局(北新街)
联系电话:0911-*
联系人:冯女士 王女士
开户单位:洛川县自然资源局
账户名:洛川县自然资源局征地补偿专户
账号:**
开户行:洛川农商银行府北支行
洛川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