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福建广电 (略) (略)
申请人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杏秀路宏利大厦1号楼二楼
你(单位)于 2023年11月24日提出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架设、埋设管道、电缆等设施申请。
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45条规定的条件、标准,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交通行政许可,准予你依法从事下列活动:
确因福建广电 (略) (略) 广电通信管道修复建设需要,同意你单位挖掘张坂镇东张公路X355部分水泥路面(施工起点桩号K6+311、终点桩号K6+324)修复广电通信管道(长13米、宽1米、深0.7米、管径DN100),许可期限为2023年11月24日至2024年11月23日,施工结束后由你单位负责修复。
实施本许可事项,涉及占用公路路产的赔补偿费用,请你单位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7日内到申请表上邮箱查收相关缴款通知书并缴纳相关费用。
如在确定的时间内未按许可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将撤销本许可。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