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行政审批 (略)
关于对芮城陌南镇(二期)80MW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表拟进行审批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芮城陌南镇(二期)80MW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59-*
通讯地址: (略) 红旗东街3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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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报告编制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芮城陌南镇(二期)80MW 光伏发电项目110kV送出工程 | (略) 芮城县陌南镇境内 | 华能芮城 (略) | 山西颐佳 (略) | 项目 (略) 。2024 年 8 月 9 日, (略) (略) (略) 出具了“关于华能芮城 (略) 环境违法行为审核意见”。 (略) 起于上坡110kV升压站(二期),止于魏东110kV 变电站,线路全长3.8km(其 (略) 长0.3km, 接续陌南光伏一期原上坡- (略) 长3.5km),架设及传输方 (略) 。占地类型主要为其他草地、旱地 总投资金额为*元,其中环保投资18.*元。 | 项目在建设过程和日常运行管理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管理措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项目已建成。对植被覆盖 (略) 域进行生态恢复整改,采取对地 (略) 或植被成 (略) 进行及时补植或补种、补填外购熟土后复植,对生长不良症状采取增施肥料、进行跟踪观察,增加观察和管护频次等措施。 (二)严格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略) 采用合理布置,距离衰减,严格控制水平距离和高度等措施,确保升压站、变电站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线路沿线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2008)1类标准。 (三)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运营期制定项目植被管理方案,对生 (略) 进行跟踪观察,建立调查统计档案,对未成 (略) 进行补栽和管护。 (四)严格落实电磁辐射环境保护措施。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略) 进行巡查维护和环境监测,对于不利环境影响及 (略) 理,确 (略) 走廊两侧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072-2014)中公众曝露的控制限值要求。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按要求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六)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