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略) 乌达区五虎山井田南部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变更)项目
项目概况:
2013年, (略) 相关管理部门委托内蒙古煤 (略) (略) 编制了《 (略) 煤矿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以“内煤局字〔2013〕457号”文批准该《总体规划》。五虎山井田南部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已 (略) 治理区采空区灾害治理总体规划,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工业局以“内煤局字[2013]457号”文给予批复。由于五虎山井田南部采空区范围无矿权,故政 (略) (略) 为治理责任主体。2016年7月, (略) (略) 委托内蒙古自治区煤田地质局153勘探队编制了《五虎山井田南部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详细勘查报告》,该勘查 (略) 煤炭管理局以“乌煤局字〔2016〕56号文”《 (略) 煤炭管理局关于五虎山井田南部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详细勘查报告的批复》进行了批复。
2017年7月 (略) (略) 委托内蒙古博海 (略) (略) 乌达区五虎山井田南部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8年9月4日, (略) 生态环 (略) 乌达区五虎山井田南部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文件为《 (略) 乌达区五虎山井田南部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乌环审[2018]16号)。2020年4月建设单位对“ (略) 乌达区五虎山井田南部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进行环保竣工验收,于2020年4月26日取得自主验收意见。
五虎山井田南部采空 (略) 乌达区西5km处,行政区 (略) 管辖。本次灾害治理区位于五虎山井田南部,主要采用露天剥挖的方式治理9、10、12、13上2、13号煤层,本次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范围包括挖掘区范围(面积220.15hm2)和外排土场范围(面积269.2hm2)、行政生活区(面积0.37hm2)、辅助生产区(面积0.03hm2)、场外道路(面积6.56hm2)和外包基地(面积1.50hm2)占地面积共497.81hm2。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采用单斗-卡车工艺,露天开挖方式,同时回收采空区呆滞煤炭资源,然后对剥挖坑和外排土场进行覆土,实行土地复垦,复垦区范围内的土地除交通道路留续使用外,全部进行复垦,因此本次治理项目土地复垦责任范围为491.25hm2,因此本环境治理工程复垦率为98.69%。治理区剥离量203.21Mm3,可回收原煤量3.99Mt,灾害治理总工期为14年,其中治理工期8年,管护期6年。设置一个外排土场,位于治理区的东部和北部。外排土场面积269.2hm2,台阶高度20m,最终排弃标高:北部区1345m;中部区1245m;南部区1285m。最大排弃高度北部区140m;中部区30m;南部区50m。本灾害治理工程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343万元,占总投资的1.01%。
截止目前,五虎山井田南采空区治理工程拉沟位置分为东西两处,东部沿东北-西南方向布置工作线,向西北方向推进;西部沿西北-东南方向布置工作线,向东北方向推进,两处拉沟位置工作线已相连。治理坑底最低处标高在1150m左右,治理最大深度130m,形成13个工作台阶。形成3处外排土场,分别位于治理区东北侧、南侧、西南侧,外排土场顶部最大标高1310m左右,最大排弃高度110m,排土段高20m左右。治理工程目前生活办公区位于治理区西南侧,残煤堆场位于生活区北侧,后期治理方拟在治理区西北侧外排土场顶部新建生活办公区及施工队场地,在华银二矿外排土场顶部新建储煤场。
项目对外排土场、临时表土堆场等场地相应调整、优化。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保护部文件《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2015)52号)中“煤炭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有关规定,本次变更属于重大变更。
根据2020年12月15日, (略) 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略) 金融 (略) 关于无矿权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工作交接方案》《 (略) 建设 (略) 关于无矿权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作交接方案》的通知(乌海政发〔2020〕62号)。 (略) 建设 (略) (略) 政府作为乌达区五虎山井田南部无采矿权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责任主体。
2021年12月30日, (略) 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研究五虎山井田南部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有关事宜》(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81号),会议原则 (略) 城市建设 (略) 负责五虎山井田南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整体区域治理工作。
2021年 (略) 城市建设 (略) 于委托内蒙古煤 (略) (略) 编制《 (略) 建设 (略) 、国家能源集团 (略) 五虎山井田南部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优化初步设计》。2023年5月 (略) 建设 (略) (略) (略) (略) 进行五虎山井田南部采空区灾害治理工程的治理主体。
建设单位现进行《 (略) 乌达区五虎山井田南部采空区灾害综合治理工程(变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略)
地址:内蒙古 (略) 乌达区神华大街金祥佳苑南侧商铺6-4号。
联系人:乔总
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内蒙古哈 (略)
地址:内蒙古自治 (略) 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A座1810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
邮箱:*@*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程序将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规定执行,主要工作程序为:接受建设单位委托——资料收集、现场初步调查——现场详细调查和环境现状监测,公众参与——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报告书公示、专业机构评审——管理机构审批报告书。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建设项目过程回顾、建设项目工程评价、区域环境变化评价、环境保护措施有效性评估、环境影响预测、环境保护方案和改进措施、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等。
五、公众意见表的获取和提交方式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本网页附件下载或通过生态环境部网址(http://**_*.html)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完成后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途径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前,公众均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
(略) (略)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