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业务用房设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采购单位 | 永春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永春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9日 17:12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张少明、冯思达、潘俊杰、余恩林、刘永南 | ||
总成交金额 | ¥4.*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郭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5-* | ||
采购单位 | 永春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永春县通州大道95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苏警官,0595-*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永春县桃 (略) 379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郭,0595-* |
一、项目编号:君平采招字【2024】第2-43号(招标文件编号:君平采招字【2024】第2-43号)
二、项目名称: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业务用房设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厦门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思明区软件园 (略) 16号201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4.*(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厦门 (略) | 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业务用房设计采购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服务 | 详见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少明、冯思达、潘俊杰、余恩林、刘永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依据下列收费标准(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足人民币*仟元(¥5000.00)的,按人民币*仟元(¥5000.00)收取,中标金额(万元):100以下收取比例:1.5%。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 (略)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永春县支行,银行账号:*26。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春县公安局
地址: (略) 永春县通州大道959号
联系方式:苏警官,0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 (略)
地 址: (略) 永春县桃 (略) 379号
联系方式:小郭,0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郭
电 话: 0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