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恒誉诚 (略) 受湖北 (略) 的委托, (略) 生态治理及废弃矿山修复(1号地块)劳务分包项目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询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YC-ES-*
2.项目名称: (略) 生态治理及废弃矿山修复(1号地块)劳务分包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询价
4.预算金额:279.*万元。
5.最高限价:279.*万元。
6.招标内容: (略) 生态治理及废弃矿山修复(1号地块)工程量清单全部劳务工作内容(服务内容详见询价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招标活动。
3.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招标活动。
4.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招标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供应商必须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供应商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根据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的补充通知”规定供应商在本项目询价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不得出现因拖欠劳动者工资受 (略) 理处罚且 (略) 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 (略) 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供应商应作出承诺,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询价文件
1.时间:2024年12月05日至2024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 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恒誉诚 (略) ( (略) 福星城三期18栋1楼)。
3.方式: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中小企业声明函一套并加盖公章到湖北恒誉诚 (略) ( (略) 福星城三期18栋1楼)领取询价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4年12月10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恒誉诚 (略) ( (略) 福星城三期18栋1楼)。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询价报价文件为无效文件。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3.发布公告媒介:全国 (略) 。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称:湖北 (略)
地址: (略) 旗峰坝 (略) 8栋2楼211综合办公室
联系方式:*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恒誉诚 (略)
地 址: (略) 福星城三期18栋1楼
联系方式: 0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电 话: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