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盐泥废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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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略) 连 (略) 1号连云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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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盐泥废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江 (略) 连云区板桥工业 (略) 西北侧 | 金桥丰益氯碱(连云港)有限公司 | 金桥丰益氯碱(连云港)有限公司(简称“金桥丰益”)盐泥堆场地块 (略) 连云区板桥工业 (略) 西 (略) 东北侧950m左右,占地面积约为*m2,盐泥为一般固体废物,成分主要为无毒无害的无机盐类。金桥丰益氯碱(连云港)有限公司拟投资*元建设处理堆场盐泥资源化利用生产线,将堆场盐泥作为原料制成符合《预制混合稳定土团体标准》(JSAS T002-2024)的预制混合稳定土,稳定土后续定向用于板桥工业园 (略) 工投 (略) 进行场地建设。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为预制混合稳定土盐泥破碎及物料搅拌工序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废气。项目采用封闭生产厂房,厂区内设置雾炮机,减少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本项目原辅料在运输储存的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减少无组织颗粒物排放。 2、废水:项目职工从厂区内其他岗位调配,不新增生活污水。项目仅产生地面、车辆冲洗废水,冲洗废水收集后由沉淀池处理,静置沉淀后循环回用,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为破碎机、搅拌机等,充分选用先进的低噪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生产时加强科学管理,保持各类机械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的状态,减少设备的故障噪声。 4、固体废物:项目不新增定员,不新增生活垃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为沉淀池产生的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序,不外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