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电话:0395-* 通讯地址:源汇区五一路南段65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类别 | 环评 机构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特 (略) 年产3000只金刚石修整滚轮项目 | 报告表 | 河南 (略) | (略) 源汇区漯舞路与创业路交叉口西100米路北厂房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占地面积500m2,建筑面积500m2,生产规模为年产3000只金刚石修整滚轮。 | 项目主要环境污染为: 施工期: 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后续工程主要为少量设备的安装,故不再对施工期做分析。 营运期: (1)废气:项目模具修整打磨粉尘经磨床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后送入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粉尘排放浓度为4.5mg/m3,排放速率为0.009kg/h,年排放量0.0018t/a,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 297-1996)表2二级标准(浓度≤120mg/m3,速率≤3.5kg/h)要求;项目食堂油烟采用1台静电复合式油烟净化器(去除效率≥90%)处理,处理后油烟排放量为0.132kg/a,排放浓度为0.13mg/m3,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表1中小型食堂油烟的排放要求限值。经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后,项目废气均能够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及附近敏感点影响较小。 (2)废水: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入漯河沙澧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再处理,最后达标排入唐江河,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废:项目边角废料收集后作有价废物外售;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设置1间5m2的危废暂存间,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4)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隔声房密闭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并经一定距离衰减后,各厂界昼夜间噪声预测值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中昼间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 / |
2 | 漯河 (略) 年产8千吨钢结构加工项目 | 报告表 | (略) (略) | (略) 源汇区空冢郭镇叶岗村 |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利用一栋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总建筑面积为2500平方米;厂房内设置有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和其他辅助用房;主要产品有钢构件;主要生产工艺:切割→阻立→埋弧焊→校正→铆焊→大焊→除锈→喷漆;主要生产设备:航车、火焰切割、阻立、埋弧焊、校正机、除锈机、喷涂机、彩钢瓦压型机等;本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可达到年生产钢构件8000吨。 | 1.废气: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和喷漆废气,其中喷漆废气经“全密闭负压收集+干式过滤器+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粉尘车间内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焊接烟尘和打磨粉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2.废水:项目建成后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于农田施肥资源化利用,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运营过程中噪声来自切割机、埋弧焊、除锈机、剪板机等生产设备,源强为75~85dB(A),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达标,项目四厂界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金属氧化物和金属屑、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及焊渣分类收集后作为有价废物外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UV灯管、废漆桶及漆渣、分类收集后,设置危废暂存仓库存放,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