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文化产业十条”项目征集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9 16:50
分享:
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城区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西行规发〔2022〕2号)(以下简称“文化产业十条”)文件精神,按照“分批征集、专项兑现”原则,现面向社会启动2023年度西城区“文化产业十条”第二批政策征集兑现工作。
一、申报主体本次征集兑现适用于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统计关系均在西城区,符合西城区功能定位和文化产业发展导向,国民经济行业代码在《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国统字〔2018〕43号)统计范围内,围绕文化产业领域开展业务活动,近两年内无严重违规违纪失信行为和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文化主体。
二、重点支持方向(一)吸引头部文化企业入驻。支持引进文化领军企业和机构;支持驻区文化领军企业新涵养扩容;支持新引进文化领军企业吸引上下游产业形成产业集群; (略) 文化企业新设机构落地发展。
(二)提升优势文化产业能级。支持文化演艺创新发展;支持培育设计产业行业标杆;支持出版传播数字化转型。
(三)鼓励高成长文化企业发展。加大培育高成长企业力度;支持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发展。
(四)激发中小文化企业活力。支持特色中小企业落地发展;支持中小文化企业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五)推动文化产业事业贯通发展。支持文化资源产业化应用;鼓励文化产业和公共文化空间双向赋能。
(六)推进文化产业空间提质增效。支持文化产业园区“腾笼换鸟、业态升级”;支持文化产业园区改造升级;支持文化产业园区 (略) 空间。
(七)培育文化新品牌新场景新消费。支持举办特色文化品牌活动;支持打造新场景提升新体验。
三、申报指南每家申报单位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政策类别下的一个条款进行申报。具体支持标准、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提交要求等,详见申报指南(附件一)。
四、下列情形不予支持(一)相同项目内容已获得西城区其他财政专项资金资助的;
(二) (略) 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和限制类范围的;
(三)知识产权有争议的;
(四)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或产品质量、侵权等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或不良信用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涉及重大税务案件或生产经营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五)在申报其他财政资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或在享受财政资助中有严重违约行为的,或申报单位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六)经审议其他不予支持的。
五、申报材料提交时间申报征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到2024年2月2日(周五)17:00前止。申报材料提交时间为2024年2月1日9:00—2月2日17:00前,申报材料送至以下地址(二选一),逾期不予受理。
(一)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略) 西城区西安门大街115号)4号楼夹层第二会议室。
(二)西城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西城区西直门内南小街国英一号)502室。
注:请各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材料要求顺序装订成册,封面名为《XX申报材料》,并在关键位置加盖单位公章和骑缝章。盖章后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版(申报文件Word文件和盖章后PDF文件)用U盘存储。
六、咨询电话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方式:*、*
西城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七、其他事项(一)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责任。对于伪造合同、提供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单位,取消其申报资格,同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西城区推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解释权归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西城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所有。
(四)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西城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从未指定或委托任何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为企业提供申请策划和报告撰写工作,在此,特别提醒各申报单位注意。
附件一: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二:报送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三:项目奖励/补助资金申请表
附件四:项目奖励/补助资金申请报告
附件五:新引进企业基本情况表
附件六:园区入驻单位基本情况表
西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西城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