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核验,并将初审意见进行了社会公示,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在资质制证前,主要人员发生变动的(如注册人员发生转入转出的情况),不予制证。
附件:苍溪县建设类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一览表(2024年第2批次)
苍溪县住房和 (略)
2025年1月2日
附件
苍溪县建筑业企业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一览表
(2024年第2批次)
建筑业企业(联系电话:0839-#)办理领证时间:2024年1月3日起 | |||||
序号 | 企 业 名 称 | 业 务 类 型 | 申报内容 | 审批意见 | 备注 |
1 | 四川 (略) | 延续申请 | 模版脚手架 | 同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