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发 (略) 关于漳浦县城乡供水保障
工程(朝阳水库至漳浦二水厂输水管道)
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漳浦永 (略) :
你单位《关于申请漳浦县城乡供水保障工程(朝阳水库至漳浦二水厂输水管道)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漳浦县城乡供水保障工程(朝阳水库至漳浦二水厂输水管道)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人民生产、生活的用水需求,解 (略) 及周边乡镇饮用水供需矛盾,同意建设漳浦县城乡供水保障工程(朝阳水库至漳浦二水厂输水管道)。
二、项目单位:漳浦永 (略) 。
三、项目编码:2403-#-04-01-#。
四、建设地址:漳浦县长桥镇、绥安镇。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主要新建输水管道总长13.5km,采用DN1000球墨铸铁管,设计供水规模5.#m3/d,配套建设排气、排泥、控制阀及相应阀门井等附属设施。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为#元,其中工程费用#元,项目资金由财政统筹及业主多渠道筹集解决。
七、建设期限:24个月。
八、请严格按照节能有关规定开展项目建设,落实节能降耗措施,切实做好节能工作。
九、招标内容:项目招标按照招投标法及相关配套规定执行。
十、本项目审批的相关文件分别是漳浦县绥安镇人民政府《关于漳浦县城乡供水保障工程(朝阳水库至第二水厂输水管道)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核意见》、漳浦县长桥镇人民政府《关于漳浦县城乡供水保障工程(朝阳水库至第二水厂输水管道)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核意见》、用地情况说明等文件。
十一、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漳浦县绥安镇人民政府、漳浦县长桥镇人民政府审定,项目社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请严格落实各项维稳应对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十二、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之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抗震、消防、环保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三、在建设中应严格履行建设程序、遵守财务管理规定,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项目管理制度,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及时足额拨付工程款并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及时缴交工资保证金。
十四、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并按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有关报批手续。
十五、如需对本项目审批文件所确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 (略) 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漳浦县发 (略)
2024年11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