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办中小学校(学区)、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研工作,提升教研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 (略) 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实施意见》(皖教基〔2020〕16号)精神,经研究, (略) 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开选聘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我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在编教师
二、学科岗位
(一)中小学美术教研员1名
(二)中学语文、数学、地理教研员各1名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事业心责任感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热爱教研工作。
2.专业知识扎实,教研能力较强。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功底和学科专业知识,有较强的学科教学指导能力、教科研能力和信息技术运用能力。
3.身体健康,职业道德良好。具备适应教研工作的身体条件,遵守教研工作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品行端正、作风民主,有较强的服务精神,善于听取和总结基层经验,勇于探索教育教学改革创新。
4.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聘:
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并受过处分的;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处分期未满的;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略) 市另有规定不能流动的其他情形。
(二)资格条件
1.年龄:50周岁以下(1972年及之后出生)
2.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具有相应教师资格
4.职称:中级及以上职称
5.教龄:6年及以上教龄
(三)能力条件
1.学科优质课、教学基本功(素养)大赛获县一等奖及以上,或教学成果获县级二等奖及以上。
2.论文评比获县级一等奖及以上,或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或主持县级及以上课题(不含微课题)并结题(个人有相关成果)。
3.中学教研员须能胜任高中学段相应学科教学,至少完成高中学段一个完整教学循环。
四、选聘程序
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业务考核、面试、成绩合成、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月9日至1月13日。每人限报1个岗位。
2.报名材料及方式:个人报名表(附件1)扫描件、资格条件(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及参加工作时间单位证明)扫描件、能力业绩条件(教学竞赛获奖、论文及课题研究、中学教研员高中任教经历佐证材料)扫描件以“申报某学科教研员+个人姓名”*@*26.com邮箱(报名人员如在1月13日 前未收到邮箱回复,须致电人事科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二)资格审查
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初审,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选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该岗位选聘计划。确需选聘的,报市委教体工委研究决定。
(三)业务考核
业务考核按《教研员公开选聘业务考核量化评分细则》进行量化赋分(附件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经验印的相关证书或文件),材料按业务考核量化评分细则分项写好材料目录并装成一袋,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业务考核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各岗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按业务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按各岗位计划数1:3确定,若等于或少于选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确定为专业测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面试考察最低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成绩合成
报名人员的总成绩=业务考核成绩×60%+面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岗位选聘计划数1:1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 对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业务考核总成绩、业务考核1-9小项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六)考察
对拟参加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统一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规定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五、其他事项
选聘人员具体岗位承担工作任务根据工作需要统筹调整,选聘人员须服从安排。
联系人:潘飞 联系电话:0563-*
附件:1.2022年公开选聘教研员报名表
2.教研员公开选聘业务考核量化评分细则
(略) 教育体育局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