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永州市零 (略)
拍卖公告
湖南省永州市零 (略) 将于2022年6月8日10时至9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在湖南省永州市零 (略) 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 *** ,户名:永州市零 (略) )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现拍卖被执行人李刚、陈小英名下位于湖南省祁阳市浯溪御园A31栋的房屋( *** ㎡)。
基本情况表估价对象名称 | 李刚、陈小英共同共有的位于祁阳市(原祁阳县) (略) (略) 浯溪御园 A31栋房地产 |
坐落 | 祁阳市(原祁阳县) (略) (略) 浯溪御园 A31 栋 |
规模 | 房屋建筑面积为 *** 平方米 |
房屋用途 | 登记用途与实际用途均为住宅用房 |
(略) | 1 |
(略) | *** |
权利人 | 李刚、陈小英 |
共有情况 | 共同共有 |
坐落 | 祁阳市(原祁阳县) (略) (略) 浯溪御园 A31 栋 |
(略) | 101 |
房屋用途 | 住宅用房 |
建筑面积 | *** 平方米 |
建筑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总楼层/所在 层数 | 4/负 1-3 |
建成年份 | 2015 年 12 月 1 日 |
(略) | 祁国用(2013)第 0258 号 |
土地性质 | 综合用地 |
土地权属 | 国有土地 |
土地面积 | 共有宗地面积 *** .32 平方米 |
使用年限 | 2013 年 3 月 5 日—商业终止:2015 年 7 月 1 日 |
(略) | 1 |
四至 | 所在小 (略) , (略) , (略) ,西邻滨江豪庭小区 |
交通状况 | (略) 约 100 米,有 8 (略) 公交车经过,交通便捷度优 |
形状 | 规则 |
开发程度 | 土地开发程度为“六通一平”(宗地外围通上水、通下水、通路、通电、通讯、通气)及宗地内场地平整 |
土地使用期限 | 估价委托人未能提供估价对象 1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根据祁阳县 (略) 出具的《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簿》记载使用年限起始:2013 年 3月 5日—商业终止:2015年 7月 1日,本次估价假定估价对象 1土 地起始日期为 2013年 3月 5日,住宅用地法定最高年限为 70年,本次 估价假定估价对象土地剩余使用期限为 *** 年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国有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 |
(略) | 1 | |
建筑物名称 | 李刚、陈小英共同共有的位于祁阳市 (原祁阳县) (略) (略) 浯溪御园 A31 栋的一栋住宅用房 | |
总层数/所在层数 | (略) 在建筑物总层数为 4 层, 估价对象位于第负 1-3 层 | |
建筑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
房屋用途 | 登记用途与实际用途均为住宅用房 | |
装饰装修 | 外墙 | 外墙砖 |
天棚 | 客餐厅天棚为艺术吊顶,卧室天棚为墙漆,厨卫天棚为铝扣板吊顶 | |
内墙 | 客餐厅内墙大理石,卧室内墙刷墙漆, 厨卫内墙为瓷片至顶 | |
地面 | 客餐厅地面为地面砖,卧室地面为木地板或地面砖,厨卫地面为防滑地砖 | |
门 | 入户防盗门、室内木包门 | |
窗 | 铝合金推拉窗 | |
设施设备 | 水、电、气、通讯 | 配套的水、电、气、通讯设备设施齐全 |
电梯 | 无 | |
消防 | 配有消火栓、灭火器、自动喷水器等, 设备设施齐全 | |
智能化 系统 | 配有智能化保安系统、监控系统等, 设备设施齐全 | |
其他配 套 | 配有地面停车位、小区绿化、地下停 车位等 | |
平面布置 | 估价对象为 5室 2厅 1厨 3卫户型的住宅用房 | |
工程质量 | (略) 在楼栋 (略) 门综合验收,质量合格 | |
建成年份(新旧 程度) | 2015 年 12 月 1 日(新) | |
维护与保养 | 维护保养好,完损程度为完好 | |
使用情况 | 权利人自用 |
公共配套设施 | 小区:滨江豪庭、天宇·第一城 商场:祁阳新天地广场、鑫利购物广场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医院: (略) 、 (略) 公园:陶铸广场、椒山公园 学校:浯溪二中、 (略) 明德小学超市:步步高超市、 (略) 酒店:百胜赛尔大酒店、希尔登商务酒店 餐饮:好客农家、食在家宴等生活设施、市政公用设施完善 |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设有起拍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竞买人出价未达到保留价不成交。
委托评估: *** 元起拍价: *** 元
增价幅度:5000元保证金: *** 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6月7日的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 (略) 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拍卖是经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 (略) 的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拍卖资料中作了说明。拍卖人 (略) 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 (略) 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看样;未看样者亦视为对标的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特别提醒:请竞买人亲临实地看样,并联系法官查看相关资料,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2年6月7日1 (略) 提交有效证明,如需委托他人拍卖,需在开拍24小时前将委托书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提交 (略) , (略) 确认后方可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重要提示:1、依据《 (略) 关于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1] (略) )之规定,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 (略) 门咨询确认,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
六、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 (略) 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
特别提示:本次拍卖不接受线下缴纳保证金报名。
七、拍卖余款请在2022年6月16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 (略) :
1、银行付款方式:银 (略) 指定账户(户名:永州市零 (略) ,开户银行:永州农村 (略) 芝城支行,账号: *** *** )。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 (略) 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或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 ***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提醒:根据《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四条之规定:
第十四条:(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限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 (略) 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拍卖财产已知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二十四条: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一)负责执 (略) ;
(二)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承担拍卖 (略) 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前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十、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承担相应的税(费),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下同)承担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所得税等。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承担的相关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 (略) 申请退还垫付税(费),买 (略) 退还垫付的税(费),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 (略) 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缴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 (略) 执行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应向相 (略) 门申请缴纳税(费),在取得相关垫付税(费)票据之日起10日内(以票据开具日期为准) (略) 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 (略) 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放该拍卖价款 (略) 分税(费)。
十一、依照法释〔2016〕 (略) 《 (略) (略) 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 (略) 信息。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及裁定书等详情,请根据《拍卖公告》 (略) 承办人咨询。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竞买人须知》。
承 办 法 官: *** 蔡法官
业务咨询电话: *** 刘小姐
举报监督电话:0746- *** 。
网络服务电话:400-822-2870。
湖南省永州市零 (略)
二〇二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