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9月8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予以公示。
7天届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审批文件 |
1 | 秦皇 (略) 冷冻食品及预制菜项目 | 昌审批环字〔2023〕12号 | 2023.9.8 | 批复 |
昌黎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9月8日
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9月8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予以公示。
7天届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审批文件 |
1 | 秦皇 (略) 冷冻食品及预制菜项目 | 昌审批环字〔2023〕12号 | 2023.9.8 | 批复 |
昌黎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9月8日
开通VIP·畅看最新项目全文信息
剩余会员时长将自动延长
扫描添加客服微信
暂无历史邮箱
使用微信扫一扫关注
“销邦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