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都·连山-乡村振兴孵化基地(二期)项目结果公告
发布机构: (略) 众航 (略) 发布时间:2024-12-11 15:26:04
采购计划编号:*-2024-*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花都·连山-乡村振兴孵化基地(二期)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花都·连山-乡村振兴孵化基地(二期)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略) (略) | (略) 连 (略) (粤房地权证连州字第*号)房屋 | 下浮率:0.49%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花都·连山-乡村振兴孵化基地(二期)项目):
工程类( (略)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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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建筑工程 | 花都·连山-乡村振兴孵化基地(二期)项目 | 花都·连山-乡村振兴孵化基地(二期)项目 | 从采购人下达工令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 | 李嘉慧 | 粤*4 | 1,*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思玲(采购人代表)、李万思、张北京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成交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1)以采购预算作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号文规定的“工程类”计算,不足*元,按*元收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电汇等付款方式)。2.响应供应商应签署响应文件格式《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原件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成交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招标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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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花都·连山-乡村振兴孵化基地(二期)项目 | 1.3118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花都·连山-乡村振兴孵化基地(二期)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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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 通过 | 通过 | 32.00 | 48.00 | 9.88 | 89.88 | 1 | 1 |
广东 (略) | 通过 | 通过 | 26.67 | 34.00 | 10.00 | 70.67 | 2 | 2 |
(略) | 通过 | 通过 | 25.33 | 31.00 | 9.86 | 66.19 | 3 | 3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永和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永和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7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众航 (略)
地址: (略) (略) (略) 27号朝南国际商务中心8层办公室08号
联系方式:07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电话:0763-*
(略) 众航 (略)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