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庐江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地税局宿舍等6个项目工程施工 | ||
项目法人: | 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项目地址: | 庐江县 |
立项批文名称: | 庐江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 | 项目审批单位: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监督部门: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名称: | 庐江县 (略) |
交易平台: |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2-12-02 15:38:07 |
庐江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地税局宿舍等6个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电子招标投标)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庐江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地税宿舍等6个项目工程施工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庐江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211-*-04-05-*)
1.4招标人: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庐 (略)
1.5项目业主: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庐 (略)
1.6资金来源:其他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地税局宿舍等6个项目工程施工
2.2招标项目编号:2022ANNGZ00554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ANNGZ00554
2.5建设地点:庐江县
2.6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737万元。地税局宿舍建筑面积0.57万平方米,学苑小区东区建筑面积约0.5029万平方米,塔山西路286号建筑面积约0.11万平方米,塔山西路288号建筑面积约0.282万平方米,塔山西路290号建筑面积约0.183万平方米,塔山西路294号建筑面积约0.30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合计1.9559万平方米,共计8栋,192户。
2.7合同估算价:737万元
2.8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10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老旧小区改造或者居住小区改造工程工程施工业绩。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5投标人财务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8其他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注: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2年12月06日至2022年12月27日(系统自动设定截止时间为24:00)。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休息)拨打055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2月27日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7日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庐江县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4号开标室。
备注:本项目无需递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等电子数据资料或其他纸质版材料,投标人无需至现场开标,参与远程在线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 标 人: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庐 (略)
地 址: (略) 庐江县庐城镇交通路23号
邮 编:*
联 系 人: 马工
电 话: 0551-*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庐江县 (略)
地 址: (略) 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
邮 编:*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51-*
8.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8.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8.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0551-*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疫情 (略) 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 (http://**-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9.4、因疫情原因本项目无需递交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等电子数据资料或其他纸质版材料,投标人无需至现场开标,参与远程在线开标并解密投标文件即可。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工商银行
户名: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8588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庐江支行(中国工 (略) 庐江县支行)
建设银行
户名: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02004-27250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庐江黄山路支行
邮储银行
户名:庐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 (略) 庐江县支行
0天0小时4分36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2-12-05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2-12-050天0小时4分
庐江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地税局宿舍等6个项目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庐江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地税局宿舍等6个项目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2022ANNGZ00554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6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1月06日
庐江县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地税局宿舍等6个项目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肥东县古城 (略) 三楼
投标报价:人民币*佰***万*仟*佰***元整¥*.0元
保证金形式:担保机构担保
保函编号:HH*
质量:合格
工期:150日历天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合格
招标(采购)人名称:庐江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庐 (略)
地址: (略) 庐江县庐城镇交通路23号
联系人:马工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庐江县 (略)
地址: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
负责人:张工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3年1月09日至2023年1月1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庐江县 (略) 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庐江县 (略)
2023年01月09日
0天0小时31分43秒
-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2023-01-09
- 交易中心见证通过2023-01-090天0小时3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