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关于象山 (略) 年产3万件电机壳生产线迁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象山 (略) 年产3万件电机壳生产线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象山 (略)
建设地点: (略) 象山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檀香路7号
建设内容:象山 (略) (略) (略) 象山县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檀香路7号,成立于2015年,主要从事金属制品、橡胶制品、塑料制品、模具、机械制造、加工、批发、零售。企业2015年6月委托编制的《象山 (略) 年产500吨汽车铝制品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5年7月取得了原象山县环境保护局批复意见(文号:浙象环许[2015]243号),未进行验收。后因项目迁建,企业于2021年9月委托浙江冶金环境 (略) 编制完成了《象山 (略) 年产3万件电机壳生产线迁建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021年10月 (略) 生态环境局象山分局备案意见(文号:浙象环备*)。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
水喷淋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中打磨粉尘、抛丸粉尘均采用水喷淋,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仅补充新鲜水,同时定期清理沉渣。
落砂废水:落砂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但三级沉淀池未设置浮球,未加盖。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最终由象山城东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2、废气
造型废气、浇注废气:车间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
熔化废气:经收集通过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打磨粉尘:打磨过程采用湿式作业,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抛丸粉尘:经收集通过水喷淋设施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落砂粉尘:落砂采用高压水枪,落砂粉尘产生量小,经加强车间通风,对环境影响小。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噪声,企业运营期间采取以下措施:①合理布局,正常生产时门窗关闭;②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③加强设备维修与保养。
4、固体废物
企业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砂、沉渣、污泥收集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炉渣、耐高温布袋集尘灰收集暂存后定期委托昱源宁海 (略) 进行处置,废活性炭、废切削液、废机油、含油金属碎屑、废油桶经收集暂存后定期委托宁波 (略) 进行处置。企业在厂区西南侧布置一个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约10m2。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存放,危废仓库并未进行防腐、防渗施工,但将危险废放置在防渗托盘内,同时采取了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仓库外已张贴危险废物标识标牌、危废周知卡,危废管理制度已上墙,仓库内危废废物分类存放,但未张贴标识标牌,已落实危废台账记录。
公示期限: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28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象山 (略)
联系人:李昌华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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