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印发2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分局:
现将《2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攻坚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5月21日
2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攻坚行动方案
按照《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鲁环字〔2024〕77号)的部署要求,202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下简称“综合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攻坚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2024年度, (略) 级和两个县级综合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执法监管规范性制度体系,严格落实全省统一的现场执法工作规程和操作手册;规范使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基本实现执法行为、行政处罚、整改审核、稽查评估全环节“一网统管”。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机构规范化攻坚
1.规范机构运行管理。结合机构改革,规范综合执法机构管理,加强能力建设; (略) 级综合执法机构统一执法职能和对下级综合执法机构的指导监督考核;推动综合执法力量向县级下沉。
2.建设规范化执法办公办案场所。根据全省综合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指南,保障资金预算,年底前,市本级和东营区、广饶县2个县级综合执法机构完成规范化建设。
3.厘清法定职责边界。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组织编制公布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并动态调整,依照目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4.强化部门协作联动。主动与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共同研究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建立部门间执法信息移交、反馈机制,明确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方面违法线索的移交移送、立案查处、结果反馈等工作程序。
(二)开展装备配备攻坚
5.加强执法装备配备。按照生态环境部装备配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执法装备配备年度计划及执法装备配备清单,分级分类配齐必要的执法装备和执法车辆;探索执法监测“共享”装备、社会租赁、区域共享等形式,有效补齐装备短板。年底前,各县区要按照配齐标配执法装备的目标,多渠道保障执法装备和执法用车。
6.严格全过程纪实记录管理。按照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有关要求,制定完善综合执法全过程纪实记录管理办法,规范执法记录仪、执法终端使用,严格执法办案文书和音频视频等数据管理,实现综合执法全过程留痕、可回溯管理。
7.实行统一着装执法。将统一综合执法人员制式服装纳入财政预算,按要求全面完成统一着装和按期换发工作,对新进综合执法人员及时配发制式服装。制定综合执法人员着装规范情况监督检查计划,年内至少组织开展1次军事化队列训练。
(三)开展队*专业化攻坚
8.加强执法资格管理。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申领资格审查,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新录用综合执法人员及时按程序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综合执法人员持有行政执法证件比例原则上保持100%。
9.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制定综合执法年度培训计划并将其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岗位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等,优先培养监督帮扶、“两打”、机动车等重点工作和领域急需人才和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专家型人才;积极参加新技术新装备新战法应用培训。 (略) 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部署要求,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完成全员轮训。市支队至少配备1名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执法人员,各分局力争配备1名取得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执法人员。
10.打造高标准实训基地。围绕监管重点、排放总量,在石化、化工、造纸、火电等行业,以及涉水、涉气、涉危废等方面,打造集理论培训、实操演练、智慧化情景模拟、新技术新装备应用一体化的实训基地。年底前,全市至 (略) 级实训基地,组织开展1次现场实战化培训。
11.开展实战练兵比武。认真准备并积极参加全省技能比武。结合大练兵活动,积极与工会、妇联等部门对接沟通,争取联合举办1次包含但不限于新技术新装备应用、案卷制作、知识竞赛、队列展示等内容的实战练兵比武。
(四)开展管理制度化攻坚
12.完善排污许可执法监管制度。完善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年底前 (略) 重点行业排污许可执法检查清单,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量需覆盖排放总量的 90%以上。积极组织开展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年底前完成重点行业的随机抽查,实现排污许可清单式执法检查全覆盖。
13.建立执法全流程规范。严格执行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现场工作规程和操作手册,规范落实覆盖“任务发起、检查实施、处理处罚、问题整改”全流程执法制度。
14.推行“四项告知”“五书同达”制度。加强宣传引导,严格工作程序,稳妥做好行政执法“四项告知”和行政处罚“五书同达”工作,促进执法、普法、服务有机融合。
15.健全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各分局综合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年底前至少组织开展1次专项监督行动。市、县级承担法制工作职能的内设机构要加强对本部门综合执法机构的内部监督,定期开展案卷抽查等监督活动,推动提升执法质量。
16.提高稽查工作质效。聚焦现场执法规范性、执法案卷质量、智慧监管系统使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情况、着装规范等方面, (略) 级稽查工作方案,积极参加省级稽查培训,运用异地交叉等形式 (略) 综合执法稽查和专项稽查,年底前对分局实现稽查全覆盖。
17.完善行刑衔接工作体系。优化与公安、 (略) 、法院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完善联动执法、联席会议、联合会商、联合挂牌督办、联合发布典型案例、联合培训等工作制度。
(五)开展执法数智化攻坚
18.深化系统业务功能。规范使用山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智慧监管系统,基本实现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跟踪整改、稽查评估、调度统计等业务“一网统管”,严格落实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加强系统应用,确保综合执法全过程线上办理。
19.推进无感执法。按照全省非现场执法监管工作指南要求组织开展非现场执法监管,落实企业线上整改审核要求,本年度非现场执法比例达到40%以上。
(六)开展保障体系化攻坚
20.强化党建引领。坚持以“党旗红”引领“生态美”,推进党建和执法深度融合。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强化作风建设,打造清风绿韵的综合执法队*。与企业建立亲清关系,寓服务于执法中,自觉接受服务监管对象监督。
21.强化激励奖励。对查办重大环境违法犯罪案件,在污染防治攻坚战、重大活动保障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积极争取表扬奖励;对在执法大练兵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积极争取表彰激励。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客观公正评价使用干部,鼓励干部担当作为。
22.强化人文关怀。为执法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在日常执法工作中突发疾病或受到意外伤害的执法人员,按规定给予必要的保障和激励。定期开展健康体检,完善执法人员心理咨询服务,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确保执法人员身心健康。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实施
各分局要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和重点任务台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落实方案和台账于5月 (略) 局。9月20日前,各分局完成规范化建设自评,并报送总结报告。10月10日前,市局组织对东营区、广饶县2个县级综合执法机构进行评估,确保规范化建设达标。
(二)强化支撑保障
(略) 委、市政府支持,加强与组织、编制、人社、财政、司法等部门沟通,强化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落实中央关于执法队*建设和资源配置有关要求,特别是将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装备配备、信息化建设、新技术应用等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三)跟踪调度督导
市综合执法支队要加强对县级综合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和调度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确保建设进度。
(四)积极总结宣传
各分局要认真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 (略) 综合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提供样本和示范。积极宣传执法先进人物、先进事迹和规范化 (略) 、新办法、新举措,进一步提升执法队*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联系人:应急科 丰国栋 *
市支队 李清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