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矿原有锅炉及土建拆除、安装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略) 受中国平煤 (略) 招标采购中心委托,对四矿原有锅炉及土建拆除、安装工程进行招标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告、开标、评标,经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现对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四矿原有锅炉及土建拆除、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ZPZB-24Z624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 “中国 (略) ”、“中国平 (略) (略) ”
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6日
- 招标范围:
原锅炉设备系统拆除、原锅炉设备基础及地面拆除、新锅炉基础制作施工及地面和修复,新锅炉的安装。
四、评标信息及中标候选人评标日期:2025年1月6日
评标地点: (略) 东楼三楼303会议室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结果:废标
五、公示期: 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9日17:30分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或者采用电子文件的方式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电子邮箱,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 (略) 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六、公示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中国平 (略) (略) ”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 标人:中国平煤 (略) 招标采购中心
地 址: (略) 平安大道中段
联系人:计划科 联系电话:0375-(略)
业主单位:平顶山 (略) 四矿
地 址: (略) (略) (略)
联 系 人:韩淑红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河 (略) (略) 平安大道47号
联 系 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0375-(略)
电子邮箱:*@*63.cn
财务电话:0375-(略)
2025-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