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韩庄路提档升级工程 已由 (略) 宿迁骆马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以 宿骆行审【2023】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略) 湖滨新区交通运输局 以 宿滨交复【2023】3号 关于韩庄路提档升级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批准,项目业主为 江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及多方筹措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江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路线全长约0.3km,采用三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标准断面宽18m,其中行车道7m,慢行道2*2.5m,人行道2*3m,建设内容为路基路面、桥涵、边坡防护、雨污水管网、绿化亮化、交通安全设施等内容。
2.2招标内容:本次施工招标设1个标段,招标内容包括:韩庄路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2.3 工期
工期:120日历天,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
评标办法:
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双信封。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1) 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略) 级及 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财务要求:根据《 (略) 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 (略) 公 (略) 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项目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公路等级为四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施工,且该项目已交工验收合格;注:1、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验收时间、业绩规模、工程内容等。
(4)信誉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http://**.cn/)中被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中被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注: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①、项目经理:拟投入本标段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2018年1月1日(以项目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等级为四级及以上公路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总工), (略) 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1、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交工(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验收时间、业绩规模、工程内容等。
②、项目总工: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略) 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 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原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
(6) 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数量不少于1名, (略) 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7)其他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须提供本单位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至投标文件中。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 投标均无效。
4.4 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 1.在本项目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 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 诺,视为无在岗项目;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 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 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 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4.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时间、地点和程序
5.1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5日09:00至2023年6月9日17:30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湖滨新区)(http://**),在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客服热线:*-5。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签字或盖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人面谈:本工程不采用面谈。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6月26日09:30;
7.3开标地点: (略) 湖滨新区嘉创大厦202开标室
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 (略) (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信德 (略)
地址: (略) 湖滨新区嘉创大厦 地址: (略) 府苑小区南门B座19号五楼
联系人:乔磊 联系人:杨宁
电话:0527-* 电话:0527-*,*
E-mail: E-mail:*@*q.com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