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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润源水质净化科技有限公司桃园、龙门污水处理厂除臭设施项目变更公告
(招标编号:DZZZ-*)
一、内容:
1.原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2.供应商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
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变更为:投标人资格要求:2.供应商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
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原内容:8.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9 月 10 日至 2024 年 9 月 14 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变更为 :8.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 9 月10 日至 2024 年9 月20 日,每天上午 8: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原内容:付款方式:进场前付 10%预付工程款,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额的 50%。环保部门
完成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金额的 90%,剩余 10%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无质
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变更为:付款方式:进场前付 10%预付工程款,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额的 50%。环保部门完
成验收合格后,付款至合同金额的 90%,剩余 10%为质保金,质保期二年,质保期满无质量
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相关部门。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原县润源 (略)
地 址:平原县
联 系 人:高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德州 (略)
地 址: 平原县贺家行北区北门西侧 107 号商铺二楼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534-*
电子邮件: *@*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