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25日我局拟对黑龙江斯代森 (略) 报废农机回收和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地址:依安县第三中学西侧
电话:0452-*
邮编:*
电子邮箱:*@*63.com
项目名称:黑龙江斯代森 (略) 报废农机回收和拆解项目
建设单位:黑龙江斯代森 (略)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 (略) (略) 依安县红星乡红旗村5屯原 (略) 内
环评机构:黑龙江 (略)
公众参与:环境影响报告表无需进行公众参与。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仅进行简单装修及设备安装后即可进行生产,随着施工期结束其环境影响以消失,因此本次不对施工期进行评价。
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为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及放净机油和回收残余燃油工序中废机油产生的非*烷总烃。本项目在切割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对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收集后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在回收工序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综上,本项目运营期颗粒物、非*烷总烃经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后能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15m高排气筒排放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行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 (略) 污水处理厂。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行期间噪声主要来自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噪声源强在70-75dB(A)之间,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置,通过距离衰减降低噪声排放。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要求设备的选型尽可能选用噪声低、振动小的设备;
②产噪设备底部安装减振设施,降低其产生的振动;
③运输车辆禁止鸣笛,合理调剂转运作业时间等;
采取上述措施后,再经距离衰减,厂界四周噪声预测结果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包括项目拆解产物为拆解废油(废机油)、铅蓄电池、不可利用废物(主要为废棉、麻织物、废海绵、废皮革等)、废手套、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等。
拆解废油、铅蓄电池、废活性炭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手套、含油抹布、不可利用废物、生活垃圾送当地指定的垃圾堆放点等。
通过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5、环境风险分析
本项目废电瓶、废活性炭、废机油,分布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废电瓶、废活性炭、废机油易发生火灾、爆炸等,导致有害物质进入大气、地表水体、土壤、地下水,从而对环境造成危害,应严格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相关要求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通过落实本次评价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要求,可以使项目环境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影响后果降到最低限度;同时,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应加强风险管控和优化应急处置措施,可以进一步降低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
在采取相应措施后,该类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选址可行,总平面布局基本合理。建设方在切实加强生产与环境管理,认真落实本报告表中各项污染物防治措施前提下,可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固废能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