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实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相关要求,土壤用地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黄梅县城南高中新建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黄梅县城南高中新建项目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委托单位:黄梅县自然资 (略)
三、编制单位: (略)
四、地块四至:本地块东南两侧为水田,西 (略) ,北侧为水田和石老屋村委
五、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六、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0月31日
七、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八、联系方式:洪进 *
翻译
搜索
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