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拟选聘1家档案管理机构开展档案整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等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附件2-7);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2020--2022年任意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复印件;提供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附件2-7);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详见附件2-7);
二、参选文件的组成
·封面格式
·参选函
·声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本项目拟派人员服务团队表
·承诺函(提供附件2-7承诺函原件)
·项目实施方案
·其他资料
·报价表
三、参选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参选文件一份;
2、参选文件的密封与标识不做强制性要求;
3、参选文件要装订,文件袋封面应注明单位、项目名称及日期;
4、参选文件的递交:参选文件由供应商递交到评审现场、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按公告的时间和地址执行。
四、服务要求
档案整理现场工作起始时间暂定为2023年4月开始,为期4个月。档案资料整理完毕并通过验收后移交。
五、服务主要内容
1、与窗口人员完成纸质档案移交工作;
2、纸质档案进行整理、编号;
3、整理好的档案进行封面打印、扫描、排序、检查等流程;
4、扫描完成的档案进行装订;
5、装订完的档案装入档案盒并按档案号入柜保存;
6、经过整理、扫描的档案,满足档案查阅规范要求;
7、完成档案整理情况报告,并以正式形式提交给项目验收组。
六、服务方式
1. 服务机构保证有3人以上的固定服务团队;?
2. 服务机构应在统一安排下开展业务档案整理服务工作;现场清理发现问题,均应详细记录并取得委托方确认;
3. 服务机构可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交意见或者建议书(涉密、敏感内容除外)。
七、选聘方式及程序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业务档案整理服务机构;选聘程序分为报名、评审、公示、签订合同四个阶段。具体如下:
(一)报名
对外发布《关于公开选聘行政审批局业务档案整理服务机构的公告》,符合条件且有意报名的服务机构,请于2023年4月6日17:00前将参选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送至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综合法规科 (镇江新区赵声路398号圌心大厦二楼1221)。
联系人:徐笑楠
联系电话:0511-*
(二)评审
报名期限截止后,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根据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综合考虑项目报价、公司综合实力、服务团队及服务方案等因素,按照评分细则(见附件1)确定拟聘服务机构。
(三)公示
将通过圌山网公示拟聘服务机构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报批、签订合同。
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