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24年省级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的通知》(甘财采〔2024〕6号)文件批复,为发挥资产配置预算效能,本着提高资产成新率、预算执行率和日常养护作业效率的原则,结合现有车辆使 (略) 段实际情况,现申请采购双排座自卸养护车1辆。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现对采购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方式
设备拟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覆盖本次采购的品类。
(2)生产(制造商)企业必须具有产品批量生产合格证和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二)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商)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合格产品生产商的合法授权。
(三)投标人未被“信用中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以报名之日起至投标报价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四)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注册须知
投标企业按照本意向公告提交相应资料,凡是参与养护工程车采购项目的企业,按照甘肃省省 (略) (https://www.ccgp-http://**)相关要求, (略) 上注册等前期准备工作,并按照我中心发布的车辆设备采购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内容在甘肃省 (略) 事业 (略) 站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11日,共计3天。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子文
电 话:*
电子邮件:*@*q.com
公示期间,请意向合作单位填写附件(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 (略) 事业发展中心联系人提出。
甘肃省 (略) 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