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 * 明 (略) 授权各县(市) (略) (略) 政许可工作方案(试行)》的有关规定, * 年 * (略) 受理了乐斯美食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作出审批承诺告知决定。 (略) ,公告期为 * 日- * 日(7日)。
(略) 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 (略) 政复议法》和《中华 (略) 政诉讼法》,公民、 (略) 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 十日内向 (略) 省生态环境厅或者 * 明市人 (略) 政复议, (略) 期限届满之日起 * 个月 (略) 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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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明市 (略) 区新市北路 *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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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件名称(全文详见附件)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乐斯美食品加工生产项目 | * 明 (略) 关于批准乐斯美食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 明环评告〔 * 〕 * 号 | * 日 |
附件:
1.乐斯美食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 * 明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告承诺制申请表
3. * 明 (略) 关于批准乐斯美食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附件1:乐斯美食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附件2: * 明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告承诺制申请表.pdf附件3: * 明 (略) 关于批准乐斯美食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明环评告〔 * 〕 * 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