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米易氧气厂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对米易县工业气体充装和钢气瓶检验检测项目(一期)按现状进行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批前公示。
公示方式及公示地点:
一、米易县自然资 (略) (略) 。
二、米易县政务中心城乡规划公示栏。
三、建设项目现场。
公示期自信息公开之日起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涉及该项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对米易县工业气体充装和钢气瓶检验检测项目(一期)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有异议者,请具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将书面意见送达米易县自然资 (略) ,且在法定时限内,相关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公示期满, 我局将依法办理该项目划核实和土地核验。
通讯地址:米易县攀 (略) 12号
联系人:谢东、牛鑫波
联系电话:0812- *
附:米易县工业气体充装和钢气瓶检验检测项目(一期)竣工图.jpg
米易县自然资 (略)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