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霍城县驼铃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备案。招标人为霍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霍城县驼铃体育公园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 ;;;;2.工程规模:新建生态公园项目占地164.15亩;(含绿化工程、硬化工程、水域工程、照明工程、供水、排水工程、供热工程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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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需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并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其它要求:①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②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级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③人员要求:施工项目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专业高级职称资格。(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
四、投标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8日 10时30分 ;;;;2.投标地点: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http://** 不见面开标厅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05月17日 10时00分至2023年05月21日 20时00分。 ;;;;2.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 |||||||||||||||||||||||||||||
六、其他说明 | |||||||||||||||||||||||||||||
;;;;1.建设规模:新建生态公园项目占地164.15亩;①绿化工程:新建绿化种植面积46276㎡ , 其中:种植草坪23430.80㎡、种植乔木4044棵、种植灌木45430棵;② 硬化工程:新增硬化面积23283㎡,4米环路1045m、2米步道1804m、入口广场6813㎡ 、儿童广场2493㎡ 、全民健身广场1535㎡、运动场2284㎡、老年活动广场429 ㎡等;③水域工程:新建人工湖33623㎡ 、生态水渠2627㎡、水上餐厅1506㎡、配套用房348㎡、休闲餐吧123㎡ 、书屋206㎡ 、烧烤餐吧93㎡、公共卫生间209㎡、设备用房80.35㎡;④照明工程:新建1250kva+315kva 箱式变配电站(箱变)一 座 ,增加YJV22-1KV-4X25-120电缆线路1650m;YJV22-1KV-3*4电缆线路28000m;⑤供水工程:DN200球墨铸铁管7m,DN110球墨铸管372m,De63球墨铸铁管140m,De50球墨铸铁管11m,De25球墨铸铁管20m,给水方井12个,检查井2个,绿化圆井18个;⑥排水工程:DN200钢塑复合管227m,DN150钢塑复合管870m,De160钢塑复合管252m,Del10钢塑复合管334m,De90钢塑复合管103m,De75钢塑复合管115m,De63钢塑复合管487m,De50钢塑复合管110m,De300UPVC双壁波纹管179m;De200UPVC双壁波纹管632m,污水检查井43个,消防用De100钢塑复合管227m,De160钢塑复合管900m, 室外消火栓9个;⑦供热工程:新建250kva箱式配变配电站(箱变)一座、3套落地式电采暖电源配电柜,增加YJV22-1KV-4X16-95电缆670米。2.投标单位请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3.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4.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上发布 | |||||||||||||||||||||||||||||
八、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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