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以及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转发文件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式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晋江流域安溪段2025年度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位于 (略) 安溪县西坪镇西坪村、西源村、百福村、赤水村、后格村、柏叶村、柏溪村,芦田镇芦田村和石盘村,项目总投资*元,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建设内容为建 (略) 36公里,生态护岸23.4公里,清理河道污染底泥1.*方,垃圾收运7吨/日等。其中,西坪镇段建 (略) 19.5公里,生态护岸13.6公里;芦田段建设生态护岸9.8公里、河道污染底泥清理1.*方、 (略) 16.5公里、垃圾收运能力7吨/日等。
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溪县西坪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址: (略) 安溪县西 (略)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595-*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本评价在工程分析以及现状调查、监测的基础上,对大气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环境风险影响、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环保对策和措施。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当地居民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态度、项目选址的态度、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4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面对面交流。要求提供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
安溪县西坪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