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分路段略化服务项目的变更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及相关单位:
略分路段略化服务项目(三标段:人工清扫保洁、果皮箱及垃圾箱保洁、公厕保洁,略运行、垃圾清运工程)(项目编号:YC ## -CG-0001)招标文件变更内容如下:
一、评分标准的变更:
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中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1.略分业绩第1条 “近三年来(2015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必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用户反馈意见原件: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服务业绩,每提供一份3分,最高不超过15分。”变更为“近三年来(2015年1月至今)类似项目业绩,必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用户反馈意见原件,每提供一份服务业绩3分,最高不超过15分。”
二、开标时间变更
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月#日上午9时30分变更为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月#日上午9时30分。
三、 略文件新增
(一)政府采购略: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二)略分新增: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非专门面向
(三)第五章评标方法、程序及标准的“3.价格评议”中新增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投标人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出具《声明函》(见附件);监狱企业应提供略、略(含X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声明函》(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