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东山湾湿地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云发改〔2024〕1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根据云霄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4〕31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404-*-04-01-*),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漳江口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二、建设地点: (略) 云霄县东厦镇。
三、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退化湿地恢复、湿地保护基础设施、科研监测、沿海防护林带监测。
1.退化湿地恢复
主要包括红树林恢复105亩;红树林潮沟修复面积105亩;石厝前生态补水措施1座。
2.湿地保护基础设施
新建8km巡护栈道、管护码头1个、配置巡护船2艘。
3.科研监测
设置鸟类监测点3个,高空视频监测点1个,配置无人机8架、巡护观鸟镜和望远镜各8台。
4.沿海防护林带建设
对*亩退化林实施沿海防护林带建设。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统筹安排。
该项目需按规定办理用海预审等手续,否则该批复无效。
五、建设期限:32个月。
六、节能减排审查意见:原则同意节能减排方案,请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落实节能减排措施,确保做好节能降耗工作落实。
七、招标内容: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实施办法》(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单位决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服务等采购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其招标事项不再核准,请项目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项目涉及规划、公共安全、环保等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九、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中提出的各项防范措施,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控制和化解社会不稳定风险。
十、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略) 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漳政办〔2021〕23号),在下一步设计及施工 (略) 设计,确保海绵工程举措和做法在施工中落实。
十一、项目属政府投资项目,应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报我委审批。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