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域位置及现状概况
规划区域位于阿荣旗那吉镇那吉屯农牧场第八连队(原二分场五队)、第十二连队(原胜利队),地块为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重点区域。此区域现状为一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本次控规规划用地位于阿荣旗那吉镇那吉屯农牧场共 2 个连队, 分别为第八连队(原二分场五队)、 第十二连队(原胜利队)规划总用地面积为 136. 34 公顷。
第八连队(原二分场五队): 规划范围位于京漠线以南,那吉屯农牧场, 规划用地面积 59.04 公顷。
第十二连队(原胜利队):规划范围位于京漠线以南,那吉屯农牧场,规划用地面积77.3公顷。
三、与现行总体规划的衔接
本次控规整体依据《阿荣旗那吉镇城镇总体规划》思路进行用地布局规划,并根据用地现状发展情况深化、细化用地性质,明确适建要求。根据现状实施情况,该地块为一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四、功能定位
该地块为一类城镇住宅用地、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五、用地规划
本次控规规划用地位于阿荣旗那吉镇那吉屯农牧场第八连队(原二分场五队)、第十二连队(原胜利队)共2个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36. 34 公顷。
第八连队(原二分场五队): 规划范围位于京漠线以南,那吉屯农牧场, 规划用地面积 59.04 公顷。
第十二连队(原胜利队):规划范围位于京漠线以南,那吉屯农牧场,规划用地面积77.3公顷。
六、土地开发控制
本规划共划分了2个连队,那吉屯农牧场第八连队(原二分场五队)、第十二连队(原胜利队)。地块控制指标参见规划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