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管及责任告知书
(2025)富农破管第1号
(略) 富 (略) 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代理人及相关人员:
(略) (略) 于2024年12月24日裁定受理广州广建 (略) (略) 富 (略) (下称“富农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案号:(2024)粤01破申614号】,于2025年1月6日指定广东连越律师事 (略) 富 (略) 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案号:(2025)粤01破8号】。
(略) 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代理人履行以下义务,配 (略) 清算工作:
一、自案件受 (略) 的经营及债务清偿行为。
二、 (略) 财产。
三、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主动 (略) 全部资料、文件、证照、印章等,包括但不限于:
1. (略) 财产状况说明、债权债务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
2.富农公司的全部财产(包括但不限于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不动产权利凭证等)、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等)、账簿 (包括但不限于总账、明细账、台账、日记账、会计凭证、重要空白凭证、会计报表等财务账簿及企业审计、评估资料等)、文书(包括但不限于批准设立文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及各类资质证书、专利证书等权利凭证、章程、合同、协议及各类决议、会议记录、人事档案等)、涉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案件及其案件材料等)。
3.富农公司的其他资料、财产、权利凭证等。
四、如富农公司设立了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一并向管理人移交。
五、请配合管理人的接管工作,办理移交手续,并如实回答管理人有关财产及业务的询问。
(略) 法定代表人、股东、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代理人应按本通知之内容及要求、积极履行配合清算义务,如因你方怠于履行保管、移交义务和其他配合义务的,导致公司出现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缺失灭失等情形,致使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的,你方将承担无法清算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略) 富 (略) 管理人
2025年1月7日
管理人通讯地址: (略) (略) (略) 5号凯华国际中心31楼
联系人: 刘律师 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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