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县水利发展中心: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上报<岚县岚城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并请审查批复的请示报告》(岚发中〔2023〕0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在未取得取水许可审批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建设取水工程或设施,该行为违反了《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你单位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略) 水利厅对岚县岚城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予以批复,同意该项目补办取水许可有关手续。
我厅组织对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审查,并提出了审查修改意见。建设单位组织对相关材料进行了补充、修改、完善。经对修改完善后的材料进行复核,我厅形成技术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岚县岚城水库工 (略) 岚县岚城镇石嘴头村,岚河支流岚城河上,控制流域面积73km2,总库容645万m3,是一座防洪、灌溉综合利用的小(1)型水库。岚城灌区位于岚城水库下游,为自流灌区,设计灌溉面积2.5万亩,实际灌溉面积0.91万亩。
二、同意该项目取水水源为岚河支流岚城河地表水;批复项目总取水量136.5万m3/a(P=50%),全部为岚城灌区农业灌溉用水。
以上批复的年取水量是多年平均情况下的最大取水量,遇到重大旱情以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计划用水管理单位可以紧急限制该项目取水。
三、同意该项目农业灌溉用水取水口设在输水隧洞出口处(坐标:东经111°43'14",北纬38°24'41")。
四、建设单位 (略) 《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 (略) 令第460号)、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 (略) 人民政府《关 (略) 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7〕60号)的有关规定,安装符合有关标准规范要求的取水在线计量设施,并确保运行正常;严格执行计量取水、计划用水、有偿用水制度,建立取用水台账,并按规定足额缴纳水资源税。
五、建设单位应加强各项节水和水资源保护措施,积极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加强节约用水和用水计量管理,严格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按时申报用水计划和报送实际用水量。
六、鉴于该项目取水工程及设施已建成,建设单 (略) 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有关申验资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方式等发生重大变化,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取水许可。
七、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审查意见的有关要求,并在收到本决定书后,及时将该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略) 、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并加强属地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岚县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
联系人:陈喆(0351-*)
附件:岚县岚城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略) 水利厅
2023年4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岚县岚城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略) 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的规定,岚县水利发展中心委托山西好 (略) 编制了《岚县岚城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 (略) 水利厅于2022年10月18日在太原主持召开了《报告书》技术审查会,参加会议的 (略) 水利局、岚县水利局。会议成立了专家审查组,在听取了编制单位的汇报,经认真审查讨论,形成如下技术审查意见:
一、岚县岚城水库工 (略) 岚县岚城镇石嘴头村,岚河支流岚城河上,控制流域面积73km2,总库容645万m3,是一座防洪、灌溉综合利用的小(1)型水库。岚城灌区位于岚城水库下游,为自流灌区,设计灌溉面积2.5万亩,实有灌溉面积0.91万亩。
二、《报告书》分析论证,核定该工程取水量136.5万m3/a(P=50%),综合灌溉定额150m3/亩,符合《 (略) 用水定额》。
三、《报告书》节水评价基本符合《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技术要求》,节水评价通过审查。
四、该工程取水水源为岚河支流岚城河地表水,符合当地实际及水资源配置要求。
五、岚城水库多年平均径流量404万m3,P=50%年份年径流量321万m3,在保障河道内生态水量后,可满足该工程取水量136.5万m3/a的要求。取水口位于输水隧洞出口(坐标:东经111°43'14",北纬38°24'41")。
六、岚城水库地表水水质所检测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可作为该工程取水水源。
七、岚城水库为水利工程,本身不产生废污水;供水对象为岚城灌区农田灌溉,基本消耗于灌区作物蒸发蒸腾和输水渗漏损失等环节。
八、业主单位应严格遵守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全面落实节约用水“三同时、四到位”制度,加强节水、取水、供水管理,完善计量设施和在线监测设施,按时申报供水计划和报送实际供水量,并接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综上所述,《报告书》基础资料丰富,内容全面,论证方法正确,结论客观实际,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和《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节水评价通过审查。该工程取水水源为岚河支流岚城河地表水,可满足本工程取水量136.5万m3/a(P=50%)的要求。
《报告书》通过审查,可作为业主单位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技术依据。
抄送: (略) 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岚县水利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 年 04 月 0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