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产业园委托新疆兵 (略) (略) 承担“兵地融合发展和田产业园洛浦片区1.5 万亩土地平整及饲草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对“兵地融合发展和田产业园洛浦片区1.5 万亩土地平整及饲草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兵地融合发展和田产业园洛浦片区1.5 万亩土地平整及饲草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位于洛浦县杭桂镇和佳新村内,杭桂乡霍热孜托格拉克村-阿和公路岔口公路以北、S210公路以东。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1.58万亩饲草基地。其中土地平整15836亩,平整土方量488.91万方;新建灌溉机井33座,配套井房建筑物33座,新建节水灌溉面积13467亩;新建10kv输电线路14.74km并配套相关电力电气设备;配套建设各级道路19条,长度总计42.51km;新建防护林1853亩,植树39.51万株。按照农林行业建设项目规模划分标准,项目工程等级为Ⅳ等小(1)型。
建设期限:9个月。
占地面积:项目占地15000亩。
项目总投资:945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和田产业园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县高新农业园区
联 系 人:艾则孜?依达依提拉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兵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
联 系 人:刘剑梅
联系电话:* 0991-*
电子邮箱:*@*63.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和田产业园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