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名称 | 乌拉特中旗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博虹 (略) |
项目名称和编号 | 省道507呼鲁斯太至刘召段公路养护工程、省道225乌珠尔至包头(乌拉特中旗段)公路养护工程项目 市JT2023-008 |
标段(包)名称和编号 | 省道507呼鲁斯太至刘召段公路养护工程、省道225乌珠尔至包头(乌拉特中旗段)公路养护工程项目施工监理 市JT2023-008-01-02 |
开标时间 | 2023年08月16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略) 开标室2号 |
公示期 | 2023年08月18日至2023年08月22日止 |
备注说明 |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否决投标情况
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名称 | 河南璟信 (略)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工期(交货期) | 监理服务期共450,其中:施工期监理(含施工准备期)85,缺陷责任期监理365 |
工程质量标准 | 合格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康新巍 总监理工程师:周峰 业绩:1.G207锡海线大修工程、2.新增国道344(原S322)线瑶北坡至旧县镇潭头路口段改建工程、3.内乡县夏馆至大栗坪至贾凹公路改造工程全坡隧道、4.国道310洛三界至豫陕界段南移新建工程G310LY-JL1(一总监办)、5.S319夏宜线伊川汝阳交界至伊川宜阳交界改建工程监理 公路工程正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JGJ* |
企业业绩 | 1.S328庙祖线鸡冠洞至祖师庙改建工程、2.新增国道344(原S322)线瑶北坡至旧县镇潭头路口段改建工程、3.国道310洛三界至豫陕界段南移新建工程、4.国道G310洛阳境段(铁门 (略) 界)改建工程、5.新增国道343(原省道323)伊川水寨至宜阳铁炉段改建工程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略) 路通公路工程 (略)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工期(交货期) | 监理服务期共 450 ,其中:施工期监理(含施工准备期)85,缺陷责任期监理 365 。 |
工程质量标准 | 合格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牛羡平 1.210国道包头城区段公路改建工程(第二监理合同段)、2. (略) 固查线公路改造工程(监理合同段)、3.省道211线固阳至百灵庙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监理二合同段)、4.省道311线杨树坝至明登段公路工程、5.磴口至额勒斯太旅游公路工程、6.乌拉特前期公忽洞至巴音温都尔公路工程项目和乌拉特前期2019年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7.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8.商都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第二批补短板项目、9.国道213线达来呼布至东风航天城段公路工程项目第DHZD-1标段 公路工程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JGJ* |
企业业绩 | 1.集宁抗战纪念红色旅游路项目、2.国道213线达来呼布至东风航天城段公路工程项目、3.国道331线北银根至路井段公路工程、4.省道313线明安图至新宝拉格段公路、5.X722前旗至刘召(公田至西小召段白改黑)公路工程项目和三湖河桥危桥改造项目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投标人名称 | 河南大地路桥 (略) |
投标报价(元) | *.0000 |
工期(交货期)天 | 监理服务期共 450 ,其中:施工期监理(含施工准备期)85,缺陷责任期监理 365 |
工程质量标准 | 合格 |
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杨胜敏 1.三灵快速通道工程( (略) 陕州大道西延工程)、2.国道G209线卢氏县五里川至三南界改建工程、3.G345(原S331)线上蔡县城区段改建拓宽工程、4. (略) 四好农村路和公路绿色廊道建设项目、5.G106线息潢交界至潢川县城北段修复养护工程项目监理标 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B*;监理工程师、证书编号:JGJ* |
企业业绩 | 1.G106线息潢交界至潢川县城北段修复养护工程项目监理标、2.卢氏县十三五交通运输扶贫建养一体化项目监理一标段、3.国道G209线卢氏县五里川至三南界改建工程施工BT招标 |
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姓名、相关个人业绩、证书名称和编号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情况 | 详见本公示附件《评标报告》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 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 部门提出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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