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能许可〔2022〕279号
(略) 斗门区斗门镇竹仔岭矿区建筑用花岗岩矿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骨料及机制砂生产线,主要包括露天采场、破碎加工车间、排土场、仓库、外部运输皮带等,配套建设办公楼、宿舍、食堂、水电房等公辅设施,主要设备包括挖掘机、破碎机、带式输送机、棒磨制砂机、空压机、水泵等。项目设计年开采314万立方米建筑用花岗岩矿,年产413.2万吨骨料、348万吨机制砂、38.8万吨尾泥。项目能耗量和主要能效指标:项目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高于6477吨标准煤(当量值),其中年电力消耗量不高于4013万千瓦时、柴油消耗量不高于1046吨;项目采矿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高于0.2002千克标准煤/吨、骨料(机制砂石)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含矿山开采和污水处理)不高于5.6486吨标准煤/万吨。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两年内,如项目未开工建设,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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