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审批汕尾市城区供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一期)的函》(汕建管〔2024〕2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中央商务区和金町湾片区供水质量, (略) 民用水安全, (略) 政府工作会议纪要(2023年第一百四十七期)等文件精神,原则同意你单位建设汕尾市城区供水管网升级改造工程项目(一期)(项目代码:2402-*-17-01-*)。
二、项目建设地 (略) 城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略) 城区香江大道及站前路片区的老旧供水管网,改造供水管道总长约37km。
四、项目计划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4872万元,建设资金来源除上级专项资金外, (略) 级财政统筹解决。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有关规定。项目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请你单位按照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的原则,把保护生态环境、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落实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要加强项目投资管理,切实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七、项目开工前,要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规划许可、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八、根据《 (略) (略) 属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汕府办〔2021〕31号)规定,该项目实行代理建设制。
九、请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并将项目概算报送我局审批。
附件: (略) 发展和改革局招标核准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