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租方应对标的物进行充分了解,交易中心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竞租方参加网络竞价,视为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2、交易中心只负责组织交易,不负责办理清场、腾退等工作,标的物的交接由委托方和中标方自行办理。 3、承租方获得租赁权后,须按中标结果及合同约定支付租赁权费用,并遵守合同有关条款,承租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委托方将收回房屋,承租方已交的合同价款及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按标的现状出租,出租物业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差异,租金不多退少补,不作调整。竞租方一旦办理报名手续时视同竞买人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竞租方不得在中标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等提出异议。 5、竞价结束后中标结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中标人可自行在珠海产权交易系统下载中标通知书。。 6、竞租方不得由他人代付保证金 (交款人与竞买人名称须一致)。 7、竞租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网络竞价报名信息审核通过后,取得竞投资格的竞租方需登录竞价账号进入资金管理系统缴纳竞价保证金,参与项目的每一个标的都有唯一对应的子账号,竞租方必须按照标的的子账号缴纳足额竞价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推送时间为准,竞租方可在资金管理系统自行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到账的状态显示为“缴纳成功”,为避免因与银行系统对接会造成到账延迟,建议竞租方应该密切注意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最好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一天完成保证金的缴纳手续,如无法按时到账的,竞租方将无法报价,后果自负。 8、月租金从第二年开始,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 9、装修免租期约定。在租赁合同生效次日起,出租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给予承租方30天 的装修免租期。承租方须提交装修方案给出租方备案。在装修期间,有关责任风险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费用,且应当保障装修具备防火、防盗等安全条件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10、承租方不得转租、分租、转借场地或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11、租赁期间,承租方如逾期30天 未缴纳租金、水电费及其他费用,招租方有权终止租赁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因此所造成损失由承租方负责。 12、承租人必需按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取得消防合格证,方可进行经营。 13、承租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向出租人指定账户缴纳相当于*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押金),在合同期满后承租人按要求退还物业后,出租人予以无息退还。出租人收到承租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完毕。 1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物业租赁合同(范本)》; 15、现场勘探时间为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3月6日上午9:30至11:00,下午2:30至5:00, (略) 香洲区康宁路35号一层,联系电话:0756- *;联系人:潘铭。意向竞租方须联系委托方对标的进行现场查勘,没有对标的进行查勘者被视为接受标的现状。 16、若原租户在交易结束后未竞得该标的物,则须在该项目结束后第二日起 7天内搬离,并协助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登记地址变更等相关手续。 17、项目投诉、质疑处理联系人:潘铭先生,联系电话:*。 18、特别声明和要求:(1)该商铺签定租赁合同期限为五年。(2)水电报装、消防安全设施等费用由中标方负责,本出租物业委托方为中标方提供相关资料。(3)承租方必须执行配备灭火器、漏电开关、走火通道畅通等消防安全要求,并严格遵守商铺内不得住人的规定。 20、限制经营范围要求:(1)承租方不得开展影响公安机关形象的经营项目,不得经营餐饮、桑拿按摩、歌舞厅、酒吧、棋牌等,不得在所租用的商铺内存放、生产、销售对周边环境有污染、腐蚀、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和有毒有害物品。(2)承租方对商铺外观改造,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请出 (略) 政单位审批后方能改造,不得破坏结构和违法装修等。承租方违反上述约定条款的,以违约论处,出租方立即终止合同。造成恶劣影响或引发安全问题的,将追究承租方相关法律责任。 21、租金按月收取,具体支付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22、中标方与第三方承租人签订《物业租赁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提供相关资料。 23、招标前期的物业租金评估费由中标方先支付,出租方折抵相应租金。 24、承租方须服从管理,按照 (略) 管理部门要求,制作统一的商铺招牌,并在租期内保持统一美观,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