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辅刚《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遗失公告
权利人王辅刚因保管不善,将 (略) (略) 之星一期4号楼,地号:(略)(略);土地使用证号:敦国用(2014)第(略)(略)号;分摊面积:60.01平方米;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出让;出让终止日期:2081年7月29日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14号修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明作废。请于该公示发 (略) 政务服务中心五楼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按程序予登记,因该证遗失所造成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王辅刚负责。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辅刚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