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 (略) (略) 烟草制品零售 (略) 规划》听证会代表采取如下办法产生:
一、代表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有一定群众基础、能够代表消费群体的意见;
3.有一定分析问题的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能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按时全程参与会议;
5.与本次听证会无利害关系。
二、卷烟持证户 (略) 客户代表采取自愿申请报名的方式,持有效身份证件及卷烟零售许可证副本于2024年11月12日17:00前报名登记,按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产生。
三、社会消费者代表根据报名登记顺序产生。
四、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代表由部门推荐产生。
五、听证报名人数不足公告人数的,按实际报名人数和范围组织听证会,不再补足缺额。
六、听证会代表名单产生后,将于2024年11月22日下午17:00 (略) (略) 站公开公示。
附件:1. (略) 烟草制品零售 (略) 规划听证会代表推荐表
2. (略) 烟草制品零售 (略) 规划听证会代表报名表
(略) (略) (略)
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