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12日,我局拟对四 (略) 年产5000吨高性能航空航天级合金材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年产5000吨高性能航空航天级合金材料技改项目
二、建设地点:四川江油工业园区老区东区高新区机械产业园
三、建设单位:四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五、项目概况:四 (略) 于2021年9 (略) (略) 已建12号标准厂房(四川江油工业园区老区东区高新区机械产业园)实施了铬基新材料一期晶体材料项目(江环审批〔2021〕74号),目前完成其中一期项目建设, (略) 场需求,现拟在现有项目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实施年产5000吨高性能航空航天级合金材料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308-*-04-02-*),主要建设内容为:1.拟对现有铬基晶体材料一期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新增1套混配料系统,调整生产布局,生产高性能航空航天级合金材料;2.为保证本项目和现有工程(铬基新材料一期晶体材料项目)生产,拟租赁现有12号厂房西侧11号厂房(2136.83平方米),将原计划建于12号厂房的铬基晶体材料二期生产线改建至11号厂房,将现有部分破碎筛分设备及磨粉、打包设备搬迁至11号厂房。建成后,新增年产5000吨高性能航空航天级合金材料(年产副产品刚玉晶体材料副产品约5130.664吨),原项目产能不变。
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135.*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依托已建厂房,须按国家、四 (略) 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书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已建设施 (略) (略) ;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间接冷却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车间生活污水均依托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 (略) (略) , (略) 第二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排入邓槽河。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混料机及输送机设备均密闭,为混料机、混合仓进料口上方安装集气罩,混配料粉尘经除尘器(TA004)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4)排放;熔炼炉设置在密闭间内,上方设置集气罩,熔炼废气经收集后经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脱壳间密闭并设置集气系统,脱壳工序产生的粉尘经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破碎粉尘经袋式除尘器(TA002、TA003)处理后排放;立磨机及包装机进料口上方安装集气罩,进料粉尘经收集后采用袋式除尘器(TA003)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上述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除熔炼炉外)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限值,熔炼炉废气须参照《四川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清单》中排放要求进行管控;企业须按照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加强原辅料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同时根据报告书核算,以11#厂房、12#厂房边界各设置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你单位应及时告知当地规划部门,本单位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引进项目须考虑相容性。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混料机、电弧炉、鄂破机、对辊机、磁选机、振动筛、立磨、空压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材料、废金属外售等暂存后外售;收集的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废耐火砖、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废机油及油桶、废含油棉纱及手套等危废分类收集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的要求,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规范化建设并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加强对各种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过程的管理,完善综合利用措施,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危废暂存间、机油存放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安全相关要求进行设计施工(涉及铝粉等易爆物质须重点考虑);制定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不断优化,落实“安全评价”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带来的次生环境风险。完善全厂废水收集和截断系统,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事故应急池的建设,确保泄漏物和应急废水不外排进入地表水。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的意见》(川应急规〔2023〕2号)的有关要求,加强化学品储、运及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事故;项目严禁将三氧化二铬、镍板、氧化镍等原材料进行露天堆放,避免涉重淋溶水的产生。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应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落实足够容积事故应急池的建设。发生事故后,立即实施应急检测,要求对影响范围内的人群实施紧急疏散,确保人群安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 (略) 行政审批局具文(川投资备[2308-*-04-02-*]JXQB-0188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局文件(川环建函〔2008〕101号)及《四川江油工业园区域开发环境影响报告书》、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文件(川环建函〔2012〕362号)及《四川江油工业园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根据四川江油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文件,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 (略) 总体规划。项 (略) 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各管控单元要求。企业办理了排污许可登记(编号*MA6AF6RE1Q001Z)。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
邮箱:*@*63.com
通信地址: (略) 科创园 (略) 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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