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 (略) 轨道交通火车站枢纽地下商业租赁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ZL* |
公告开始日期: | 2022年10月21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2年11月04日 |
资产出租方式 : | 整体出租 |
标的信息
标的名称: | (略) 轨道交通火车站枢纽地下商业租赁权 | 拟出租期限 | 10年 |
评估值万元/年: | 166.56 | 评估机构: | 河南丰源房地产 (略)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豫郑丰源评字【2022】*Z号 | 评估基准日: | 2022年09月13日 |
核准(备案)机构: | (略) 轨道 (略) | 房屋坐落地址 | 洛阳火车站南广场地下一层 |
房屋户型 | |||
小区名称 | |||
建筑面积(㎡) | 2308.66 | ||
房屋朝向 | |||
建成时间 | |||
设计用途 | 商业 | ||
房屋结构 | |||
所在层数 | |||
房屋总层数 | |||
室内配置 | |||
目前现状 | 空置 | ||
标的说明 | |||
重大事项揭示: | 1、标的是否存在抵押、质押、担保等限制性权利: 否 2、标的是否存在所有权争议: 否 3、转让标的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否 | ||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 1、本次出租标的位于洛阳火车站南广场地下一层,出租总建筑面积约2308.66平方米。(出租人移交给承租人的商业区域实际租赁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移交的商业区域租赁面积(建筑面积)为准。) 2、本次出租期限为10年,免租期1年,以出租人向承租人发出的《 (略) 轨道交通火车站枢纽地下商业经营权交付通知书》中载明的交付日期为起租日。 3、除非交易合同另有规定,未得到出租人的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整体转让,有权对外招商、招租。 4、该标的出租用途为商业经营,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 5、意向承租人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踏勘,一旦报名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包括瑕疵,并应承担参与竞买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成交后不得再以此为由拒绝签订《产权租赁合同》、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6、承租人确认成交后须自行办理商铺装修消防报批手续,装修方案须经委托方审核同意,装修材料须符合消防要求,装饰装修不得破坏商铺外立面及商铺内的设施设备。 7、承租人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营业执照、卫生、环评等相关经营所需的证照。 8、租金中不含水电费等其他费用,场地空间内需承租方自行加装独立水电表。 9、商业、广告资源经营业务不包括以下内容: (1)除交易合同所约定项目以外的其他商业资源; (2)如因运营需要或其他情况,出租人需要开通连接商业区域的出入口,该出入口由出租人管理和控制,承租人须协助配合相关出入口的布局调整,因布局调整导致商业区域范围内所产生或增加的相关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3)商业区域界限以外及地面以上部分的广告资源(出租人同意的除外)。 (4)除出租人移交给承租人的广告灯箱发布广告外,其他广告形式须经出租人审批后方可发布。 10、标的资产状况详见评估报告:豫郑丰源评字【2022】*Z号。 |
出租方信息
出租方名称: | (略) 轨道 (略) | 法定代表人: | 马朝信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3XDUGT4C | 经济类型: | 国有企业 |
注册地址: | (略) 洛 (略) 207号 | ||
批准单位: | (略) 轨道 (略) | ||
批准形式: | 其他 | ||
批准文件: | 2022年第8次党委(扩大)会议会议纪要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终结公告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个意向承租方:买方报价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承租方:网络竞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支付要求: | 1.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首期租金应于免租期结束前30日内支付,后续租金应在上期租赁期限届满前30日内支付;2.前两年租金不变,第三年开始递增,每一年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3.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0日内向出租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租赁期6个月租金,履约保证金必须由基本存款账户汇出,可采用现金或履约保函的形式。为保函形式的,履约保函应由全国性商业银行及以上银行出具,应可以在银行系统中查询,如不能查询的,出租方有权拒收,视为承租方未按期递交。 | ||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承租方应在被确定承租方之日起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产权租赁合同》,承租方须在合同免租期结束前30日内向出租方缴付第一期租金(半年租金)。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合法存续的法人企业(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提供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章;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信誉要求(企业需提供 (略) 站查 (略) 址的截图及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自然人需提供 (略) 站查 (略) 址的截图及承诺书): (1)意向承租方为法人企业的信誉要求:意向承租方企业信誉良好,在报名时受让方未在全国工商总局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中,且意向承租方未被列入中华人民共 (略) (http://**)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 (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信誉要求:意向承租方信誉良好,在报名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保证金设定: | 保证金金额:16.*元 交纳时间:信息公告期内交纳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 保证内容:意向受让方保证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公平竞买,按规定及时签署成交文书、《产权交易合同》和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 处置方式:因意向受让方原因,未按照规定参与竞买、未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情形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 ||
相关附件: | 地下商业资产清单.pdf |
报名手续: | 有意竞买者(包括优先权人),须在公告期内登 (略) 场主体注册,提交竞买申请、上传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交纳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请使用本人/单位账户)。逾期未提出竞买申请、未上传相关材料和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竞买。 | ||
中心联系人: | 陈女士、孔女士 | 联系人电话: | 0371-*、0371-*-651 |
中心地址: | (略) 二 (略) 83号豫港大厦27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