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荣县梧桐街道拆迁房屋残值拆除工程已由荣县人民政府梧桐街道办事处批准实施,资金来源:梧桐街道拆迁经费。根据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库使用管理的通知》(荣县府办发〔2023〕52号)的要求,采用随机抽取确定施工单位。
二、工程概况及范围
2.1工程地点:荣县人民政府梧桐街道办事处辖区内拆迁房屋。
2.2工程范围和内容:包含已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残值房屋拆除(含室内水、电、气等的拆除)、建渣清运及填埋处置等。
2.3控制价:土木、砖木及以上结构房屋22元/㎡,其它(简易)结构房屋11元/㎡,固定下浮比例3%。
2.4资质、资格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总承包施工资质、专业承包资质(至少满足一项)三级以上。
2.5抽取采用的名录库:《荣县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库》企业库内信用分需达到90分以上。
2.6质量、工期要求:需对残值房屋按街道办拆迁工作组要求全部拆除完毕,并将建渣清运平整,施工质量具体以拆迁工作人员的现场要求为准;施工工期以拆迁工作组安排的时间为准。
三、申请文件应包括
3.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3本公告2.4款所要求的资质、资格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4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企业公章鲜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鲜章)。
四、报名时间、抽取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7日
4.2 抽取时间:2024年3月28日上午10点整
4.3 报名和抽取地点:荣县梧桐街道办三楼会议室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荣县人民政府梧桐街道办事处
地址:荣县梧桐 (略) 623号附301号
邮编:*
联系人:李绍贵 电话:*
项目业主单位:荣县人民政府梧桐街道办事处
时间:2024年3月25日
时间:2024年3月25日